工资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时间: 09-22 作者:李仁华 栏目:职责
职责一:工资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一、根据上级批准的年度工资总额,会同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总额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工资政策、超过工资总额现象,要予以制止,同时要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审核工资计算的有关凭证,对人事部门报来的当月工资变动情况表和各部门上报的各种代扣款项的通知单,都要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正确地编制出当月人员工资发放表。同时备份好工资数据、办理好工资转存手续,每月(15日前)按时发放工资;

三、工资发放后,及时上缴有关部门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金(每月20日前);

四﹑负责教职工工资事宜的查询和解释;

五﹑负责办理人事转来的离退休人员的有关工资手续;

六、每月临时工工资发放后,负责办理临时工人员的养老金、失业保险金;

七﹑完成本部门和财务处安排的其他任务。

 
职责二:工资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工资、奖金、补助及各项扣款的汇总、审核。

(1)负责核算企业员工工资,每月对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资核算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出勤和加班天数、人员数量是否正确,领导签字是否合理,员工工伤、丧假、婚假、事假是否按规定标注准确;新入职员工的是否标注入职时间,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每月7日之前各部门、车间将上月的考勤统计表报送企管部)。

(2)负责代扣由办公室提供的员工养老保险、交通费、电费、餐费,核算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扣款项。

(3)掌握非在册人员的劳务费支出情况,严格按支付手续编制工资表。

(4)将审核无误的工资原始资料输人电脑,编制员工“工资表”、“工资汇总表”;按时将工资表交总经理审批,将总经理审批签发的工资表送交财务部门并上报银行,以确保工资的及时发放(每月28日为工资发放日)。

(5)按时申报个人所得税,将申报表按时转交财务进行申报。

(6)打印工资表(一式三份),一份送董事长室,一份留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送交财务。

(7)工资发放完毕后,负责将银行开办的新入职员工的工资卡发放到员工本人。

2.负责人力资源相关工作。

负责离职员工离职工资的计算。


职责三:工资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薪酬管理与核算办法

2.根据员工实有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人力资源部编制的工资计算表,办理五险、个人所得税等代扣代缴款项,计算实发工资

3.根据考勤记录、员工工资升降级别变动标准通知单审核工资和奖金分配表,审核无误后,按照各部门的实有人数归类,编制工资分配表和汇总表

4.编制会计凭证进行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等的明细核算,及时录入财务信息系统

5.待工资发放完毕后,及时收回工资计算表,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按工资总额计提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等

7.负责编制人力资源成本有关报表,配合人力资源总监做好人力资源成本分析工作

8.根据企业年度人力资源成本预算,会同人力资源部掌握工资和各种奖金的支付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不按规定滥发津贴、奖金的现象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9.装订、保管(限当年)相关会计凭证、工资报表,定期送财务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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