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学习党章思想汇报(4)

时间: 09-20 作者:余泽希 栏目:思想汇报
    
一、对于建设什么样的党的正式规范,党章是通过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理想信念、奋斗目标的各项规定体现出来的。党章的总纲 部分开宗明义地规定了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 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原来的党章相比,新党章以“两个先锋队”、“一个核心”、“三个代 表”对党的性质的规定更加科学,是老党章的发展。十六大关于党章修正案的决议指出:“这样表述党的性质,符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的要 求,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实际生活证明,党章不是“纸上谈 兵”,党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党的前进和后退,壮大与缩小,关系着整个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创立,实施和不断地自我完善。党的性质对构筑党的组织、实 施党的主张也有重大的影响,因此,深刻领会党的性质对我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实际工作、本职岗位上发挥先进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 新党章对于怎样建设党的正式规范,主要通过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及地方组织的各项规定而体现出来的。这 些规定,为在新形势下建设好党、始终保持党的蓬勃生机和活力提供了保障。需要强调的是,十六大党章在规定怎样建设党的要求中,突出了完善的领导体制,增强 党的执政能力的任务。在总纲及有关条文中规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防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 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求完善党委会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定“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 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的督监制度,”并赋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以经常性的“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职权。新党章适应新的形势任务的 要求,吸取这些年我们党自身建设取得的新经验,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一系列问题作出必要的补充,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具 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是以工人阶级为基础的,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组成。中国共产党#p#副标题#e#同时是中国人民和 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在增强先进性的同时,必须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新党章中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 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新党章的这一条的修 改,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其中,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纳入申请入党的对象,是一次重大突破,具有重要意义。它符合党的实事 求是的思想路线,有利于调动这些先进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把全社会各方面忠诚于祖国和社会主义的优秀分子团结和吸引在党的周围,提高我党在全社会 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充分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在增强自身先进性和不断扩大群众基础方面不仅高度重视,而且还大胆突破,体现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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