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整改方案(5)

时间: 09-19 作者:熊彦 栏目:方案

(三)强化环境目标考核。市政府将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于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将视情采取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对于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在2014年停止其区域内所有涉水新(改、扩)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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