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7)

时间: 09-19 作者:李朝辉 栏目:方案

三、实施步骤

(一)强化纪律阶段(2013年9月)。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增强其法纪观念,提高其参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9月—10月)。对照纪律要求、群众的期盼以及正风肃纪重点治理的九个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做到立说立行、边查边改,保证自查自纠质量。

(三)专项检查阶段(2013年11月—12月)。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面不低于50%。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3年12月)。各单位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形成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在教委、教育工委的领导下,建立县教委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日常工作由教育纪工委牵头负责,各科室要按照“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办信办案。畅通举报渠道,通过举报电话、信访接待等平台及时受理、核实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的,不论涉及谁,不论涉及到哪个单位,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考核评价。各学校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纳入县教委对学校2013 —2014学年度考核之中,作为班子调整、干部任用的依据之一。对在专项行动中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方案五: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全县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正风肃纪整顿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正风肃纪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正风肃纪,净化教育环境”这一中心任务,切实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努力促进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从教行为,提高服务意识,为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1、围绕省委“十对照、十整治”,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
 
2、围绕《肃宁县教育局关于转变教职工工作作风的规定》的十六项内容(下发的材料中有),开展整风活动。

3、围绕2013年7月16日——19日召开的沧州市教育系统党性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培训会的主要内容,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的;

2、拒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对照、十整治”和市县的相关规定,顶风违纪的;

3、搞有偿家教、补课或者在中介机构补课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歧视学生的;

5、利用职务销售或强制推销教辅资料、引导学生到指定地方购买教辅资料以及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6、擅离职守、纪律涣散、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甚至“吃拿卡要”和借机敛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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