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文体活动实施方案(4)
时间: 09-18
作者:欧阳振崇
栏目:方案
方案四:县财政局“我们的节日”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活跃机关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建设“和谐型”单位,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增强职工体质,提高职工素质。在全系统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形成热爱运动、关心健康、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奋进的时代风貌,进一步促进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文体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邵恒奎,副组长:姜庆涛,成员:黄亚军、邱红生。
三、活动原则
1、实效性原则。立足实际,干部、职工根据各自年龄特征、兴趣爱好和知识水平,选择有利于发挥自身特长的项目。
2、群众性原则。全员参与,尊重干部职工意愿,选择项目自由,活动队自制计划,自觉组织,不强制。
3、教育性原则。坚持寓教于乐,既发挥队员人个特长,又注重团队协作精神,组织纪律观念、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
四、活动内容
局成立六支文体活动队,即:演讲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拨河队、象棋队、扑克牌队等。有条件的财政所也可自行组队开展活动(独立或联合组队参加县局组织的比赛活动),并报县局文体活动领导小组备案。主要活动内容为:一是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培训;二是开展队内交流及竞赛活动;三是为参加各级活动、比赛作好准备。如申请成立其他文体活动队,要推荐队长一名(活动队牵头人),提交活动计划方案、内部规章管理办法等,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纳入统一管理。
五、活动安排
每年的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前一周,局组织开展各种开展比赛活动,每项比赛明确召集人、裁判长,并结合各项比赛特点,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若干,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平时利用业余时间,各队交叉开展活动。
六、管理制度
1、队长负责制。各文体活动队的日常工作由各队长负全责。
2、定期考评制。局每年对文体活动队的活动次数、活动内容、活动效果、全员参与率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以加分形式(不扣分)计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并评出“优秀文体活动队”、优秀队长”、“优秀队员”,进行表彰奖励。
3、安全责任制。各队及其成员在活动时,必须确保人身安全、行为安全和活动物品的安全。
4、队员档案制。各文体队员应填写登记表、参加的各种训练、比赛,所受的奖励和所取得的成绩及时进行登记存档。
七、组织纪律
1、文体活动及其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文体活动队,由局提出处理意见。一季度内无一次公开活动的;半年内无一次队员会的;逃避局对文体活动队的考评和监督,经多次催促仍不按相关规定开展活动的。
八、后勤保障
各文体活动队的基本活动器材由局统一购买,各队负责保管。
1、文体活动及其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文体活动队,由局提出处理意见。一季度内无一次公开活动的;半年内无一次队员会的;逃避局对文体活动队的考评和监督,经多次催促仍不按相关规定开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