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测量方案(4)
时间: 09-15
作者:蒋昕欣
栏目:方案
所有验线工作均要有检查记录。
对验线成果与放线成果之间的误差处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的规定:
1.当验线成果与放线成果之差小于1/√2倍的限差时,放线成果可评为优良;
2.当验线成果与放线成果之差略小于或等于√2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合格(可不必改正放线成果或取两者的平均值);
3.当验线成果与放线成果之差超过√2限差时,原则上不予验收,尤其是重要部位,若次要部位可令其局部返工。
七、精度要求
轴线竖向投测精度不低于1/10000。平面放线量距精度不低于1/8000,标高传递精度主楼、裙房分别不超过±15mm、±10mm。
八、仪器选用
该工程测量选用topcon电子一台,2"级经纬仪两台,ds3水准仪两台,50m钢卷尺两把。激光铅直仪一台。
九、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施工测量管理工作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负责,测量技术员负责具体实施,由测量班进行操作。每次放完线后,由质检人员进行验线。各级人员均要遵守各自的岗位责任制,互相监督。测量工作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进行操作。
方案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测量方案
一、编制依据
1.1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三林城w5-5,w5-8,w5-11地块公建工程》图纸。
1.2《三林城w5-5,w5-8,w5-11地块公建工程楼施工组织设计》
1.3土建工程施工涉及的有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规程:《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建筑施工测量手册》
二、工程概况
三 林城w5-5,w5-8,w5-11地块公建工程位于上南路,建筑占地面积9810m2,总建筑面积79480m2,主楼地下二层,地上四层(局部五 层),地下建筑面积36400m2,地上43080m2。建筑物檐高23.45m,室内外高差150mm,±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50m。基础为 桩承台—阀板基础,开挖深度-11.60m,基础底板厚650。建筑外轴线尺寸为243.6米×79.200米。
三、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3.1 从场地的实际情况看,场地局部位置较宽敞,故对布设控制点无影响,根据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总平面图内坐标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控制,将控制点引测至场内,南北向 控制点集中布设在南侧绿化带上,北侧只布设远向复核控制点,东西向控制点布设在西侧,东侧设复核控点。控制点布置及复核点见附图。
3.2布设的控制点均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马路上,且要求通视,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轴线时或后视时均在观测范围之内。
3.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楼层进行网状控制,设置控制轴线1、6、14、23、30轴,a、l轴为控制轴,详细控制点布置及引侧详见附图。
3.4高程控制点数据:根据总平面图提供的上南路路中(h4.900)向建筑物四周引测固定高程控制点,东侧两个,南侧一个,距离基坑至少5m,埋于土层0.5m以下或设于周围永久建筑物上。
3.5控制点放样采用极坐标法,为便于复测,控制点的布置均成直线型。(见附图)
3.6、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
3.7、所有控制点必须设专人保护,定期巡视,并且每月复核一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
四.轴线及各控制线的放样
地面控制点布设完后,转角处线采用2′级电子经纬仪进行复测。各控制线间距离采用全站仪检测,经校核无误后进行施测,各工艺施测程序见第五项(轴线及高程点放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