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整改方案(3)
时间: 09-13
作者:鲍远泉
栏目:方案
成员:申振刚、田建功、马金亮、张长军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方明(兼)
副主任:申振刚
办公室成员:周文斌、张冠男、魏东霁、王酥晰、周月芹
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主要是对局机关、各直属单位落实冀办发〔2013〕36号、冀群组发〔2013〕42号和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整改措施、上汇报材料审定等情况的督导。
二、工作分工
办公室:主要负责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的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理工作方案的拟定;局机关整改措施的意见;拿出整改措施,进行科学论证,负责分割施工,合理调配办公房间,撰写局机关自查自纠报告、填写局机关清查整改相关报表。
人事处:主要负责机关、各直属单位是否按照“三定”方案确定机构,填写人员配置报表。
计划财务处:主要负责各直属单位这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查、房屋产权归属、完成整改任务、上报各类材料的监督落实情况。
监察室:主要负责对本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的清查、整改、完成任务时限进行监督。
局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设在401室,联系电话:85266300,联系人:周文斌;王稣晰联系电话:85266995;魏东霁联系电话:85266997;监督电话:85266992,监督人:周月芹。
三、清理整改范围和工作步骤
清理整改的范围为局机关和局各直属单位的各级干部现占有、使用办公用房。
(一)学习动员阶段(9月17日)。传达学习我省《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8日—9月19日)。局机关各处室在9月1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的人数编制,办公用房总面积,拟写自查自纠落实汇报材料,拿出整改措施,联系设计单位进行科学论证,提出调配计划,绘制局机关办公用房平面图,填写《河北省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清理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河北省党政机关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总表》,出租房屋合同一并上报;计划财务处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9月20日之前)进行自查,填报《河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和《河北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清理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能够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到位,能够马上整改的马上整改落实,并形成自查报告。9月20日前将《统计表》、《汇总表》、自查自纠情况(按文件规定拟写)和总结报告经计划财务处审核后按冀群组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分别上报。
(三)审核汇总阶段(9月21日)。按时将对各单位上报资料进行核查,并形成文字总结。将总结、《统计表》、《汇总表》和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整理备案,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清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必须进行科学论证,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方面的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巩固清理整改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统计表》、《汇总表》各项内容,并对上报的报表及自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二)自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办公用房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办公用房资产登记情况);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机构设置依据、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租赁情况、房屋产权归属等);3.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整改完成时限、责任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