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质保金申请书

时间: 08-30 作者:刘鑫 栏目:申请书
篇一:退质保金申请

桐子林建设管理局:

桐子林水电站35kv雅桐变电站1#主变(编号06080)在原质保期内因损耗问题于20xx年6月22日对1#主变实施了拆除,并进行返厂大修。20xx年8月16日1#主变重新安装就位;20xx年8月18日完成了对1#主变交接和冲击试验并开始空载运行;20xx年8月21日1#主变带负荷运行,且运行情况良好。

根据桐子林建设管理局(桐子林[20xx]72号)《关于重新确定桐子林水电站35kv雅桐变电站1号主变质保期的函》,对1#主变质保期进行了重新确定,质保期从20xx年8月22日起至2012年8月21日截止。在改质保期内1#主变运行正常,所以根据相关约定,我公司现申请退还剩余质保金。

质保金总额:344669.13元(大写:叁拾肆万肆仟陆佰陆拾玖元壹角叁分整) 已退质保金:314250.33元(大写:叁拾壹万肆仟贰佰伍拾元叁角叁分整) 剩余质保金:30418.80元(大写:叁万零肆佰壹拾捌元捌角整) 开户单位:四川省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985773942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开发西区支行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二:退质保金申请书

剑河县交通运输局:

由我公司承建施工的剑河县观么至大洋(观么至老屯段)通村水泥路工程20xx年11月开工,于2012年6月竣工。2013年3月经黔东南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现场进行实体抽查,质量鉴定为合格工程,2013年10月17日,由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同意评定为合格工程,同意剑河县观么至大洋(观么至老屯段)通村水泥路工程通过交(竣工)验收。

剑河县审计局已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本工程合同价为6334508.00元,送审竣工结算价为:6334508.00元,经审计审定结算价为:6334508.00元,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应退还质量保证金为:6334508×10%=633450.80元,请予核实拨付为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三:退质保金申请书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我公司于xx年x月x日与学院签订xxx(合同名)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xxxx,合同总金额为¥xx元。 我公司于xx年x月x日向学院缴纳质保金¥xx元,(附:收 据或转帐凭证等),质保期为xx年。质保期内我公司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所供设备未出现质量问题。

现质保期满,申请贵单位按合同全额退还质保金。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名称:

开户行:

帐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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