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位实践活动实施方案(4)

时间: 08-29 作者:曾晋 栏目: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让商圈办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办事群众的身份,到其他区及区属相关职能部门换位体验他们的办事程序、办事方法和办事态度,站在办事群众的角度上,找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比自身的工作,进行梳理总结,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办事效率,力争更好的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使工作质量和办事群众满意度有明显的提高。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3日——3月14日

三、活动对象

观音桥商圈办执法科、物管科、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嘉陵公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四、活动内容

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以“角色换位促提升”为活动主题,着重从“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办事方法、办事程序等方面,换位体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比自身工作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各部门、基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积累经验、提高素质、改进工作、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各部门、基层单位要按照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走形式,务求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指导实践。各部门、基层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的工作经验做法。

(四)加强沟通,上下联动。相关部门在正式开展活动时要提前至少一天与活动办工作人员联系,活动办要派专人全程参加,活动完后形成专题简报进行报道。


方案四: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和换位体验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畅通密切联系群众渠道,切实转变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长群组发【20xx】9号)、《关于做好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长县群组发【20xx】6号)以及《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实施方案》(长交党组发【20xx】4号)文件精神,局党组决定,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和换位体验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和换位体验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转变作风的有关规定为切入点,以增进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落脚点,切实解决“四风”问题,使党员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先行一步,深入基层更实,调查研究更深,群众情感更真,真正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带动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全县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参加对象

参加此次蹲点调研和换位体验实践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局党组全体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4-18日

四、活动方式

局领导班子带头,每人重点选择一个联点单位;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联系点,蹲点开展调研。活动中,要做到“三进三自三同”,即进联系村、进项目工地、进企业(物流驾培企业、客货运公司),自带生活用品,自付食宿交通费用,自觉服从纪律;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要保证“四个做到”,即零距离相处,做到“民有所思,我有所知”;平等式交流,做到“民有所长,我有所获”;面对面沟通,做到“民有所困,我有所帮”;快捷化服务,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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