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工程施工方案(5)

时间: 08-27 作者:温家赞 栏目:方案

土方开挖时,在监理工程师复核认可的开挖线内进行机械施工,施工中定期测量校正开挖断面尺寸,对机械开挖的边坡和基坑标高,预留适当余量,再用人工修整。避免机械开挖扰动下层土方,破坏边坡的坡度及平整度。

机械开挖应从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在高度超过3m或在不稳定土体之下“偷岩”(无坡脚或负坡脚)作业。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有土体或导致土体向挖方一侧滑移的软弱夹层、裂隙时,应及时清除和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土体崩塌与下滑。

五、土料利用和弃渣措施

在土方开挖时,开挖河道周边不许堆载,挖土随挖随运,保证新开挖河道的安全可靠。开挖的土方分别按可利用渣料和废渣运至指定点分类堆放,要保持渣料堆体的边坡稳定。可利用渣料和废渣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避免受污染和侵蚀。弃土区周边(三边)设排水沟,深0.8m,底宽0.5m,以防堆土浸泡在水中造成滑坡。

六、土方开挖安全措施

1.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要结合实际地形和开挖深度,自行确定边坡度,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永久性的护面的加固工作应及时完成,避免受雨水冲刷。必要时,设置测量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施工中,如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并通知监理工程师。

2.机械施工要派专职人员进行指挥,和负责道路交通指挥,在转弯和道口派专人指挥并设警示牌。

3.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4.遇有地下水部位的土方开挖,应保持降低地下水位在开挖底面0.5m以下,防止地下水扰动基底土。在降水过程中,应防止相邻及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建设单位协商,对原建筑物地基采取回灌技术等防护措施。

5.严禁机械在开挖边坡及坡顶运行频繁,避免由于人为因素增加荷载导致河道滑坡。

6.实施过程应加强沉降及变形观测,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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