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开工作方案(4)

时间: 08-22 作者:高杰 栏目:方案

(二)强化手段。要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和电算化为基础,采用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设置村务公开栏、传单、广播等形式,将村级财务的相关内容及时、准确地输送到村里,使农民随时了解村级经济状况。要健全反馈和处理机制,对在公开中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坚决予以纠正。

(三)规范财务管理。要做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电算化、农村土地承包规范化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村级“一事一议”管理等项工作,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力度,加快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这是确保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资金有效运用的基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内容规范。财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要公开新农村建设中的公路、自来水、能源等基础建设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情况,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要公开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补贴、帮建项目及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村集体经济新增资产等内容,做到财务公开的实际、实用和实效性。

(二)程序规范。财务公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①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负责,根据会计资料档案填制相关的财务公开表,填制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主任、会计要签字盖章;②由村民理财小组对需公开的财务内容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后由村民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并报乡(镇)经管站审批,然后张榜公布;③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公布后,村内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必须安排1-2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解释;④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到按季度及时结账,财务公开内容要建立健全公开档案,一式三份,村内公开栏张贴一份、村留存一份、乡(镇)经管中心存档备案一份,乡(镇)经管中心根据村级的公开情况进行拍照存档,并将村级公开内容档案和照片档案于每年的1、4、7、10月第一周内报送经管局。

(三)时间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时间应坚持重要事情事前、事后双公开;常规事项按季定期公开;特殊事项随时发生随时公开;跨年度事项结束时一次性公开。凡是涉及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内容要做到随时公开。财务公开每年规定不得少于四次,每季末最后两日为常规公开日。向群众公开的财务的资料在公开栏上至少应保留七天以上,采取触摸屏的公开形式按会计档案保管时间保留。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财务公开档案,便于群众查询。

(四)形式规范。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公开形式,公开要与会计电算化、农经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村级所有收支必须通过电算化账簿自动生成逐项逐笔明细予以公布,增强公开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严禁不公开、半公开和假公开。

(五)检查验收。县经管局将乡(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县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不按要求公开的限期整改,对乡(镇)、村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前提,因此加强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各乡(镇)要提高认识,纳入日程,党政领导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为使此项工作有序进行,县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经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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