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时间: 08-19
作者:温小娴
栏目:方案
方案一:党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为迎接建党xx周年,学习宣传廉政文化知识,提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员模范意识和廉政意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营造“守党纪,正党风”的良好氛围,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的基础知识及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竞赛内容及范围:下发的竞赛题中党的基础知识、廉政知识及师德法规三部分内容。
二、竞赛方式:每个基层支部(总支)须组织一支参赛队参加初赛。每队三人,需由1名校级干部、1名中层干部和1名党员教师组成,并依次为本队1-3号选手。初赛以笔试形式进行,按各队3名选手卷面总分,取前6名学校参加决赛。初赛中,如遇团体总分相同,则比较1号选手(校级干部)个人总分;若1号选手成绩也相同,则比较2号、3号选手个人总分。如需临时更换参赛选手,须报教育局党办。各单位在5月14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教育局党办。
三、竞赛时间、地点:
初赛:6月10日,52中学吉盛校区一楼阶梯教室。
决赛:6月23日,52中学临河校区三楼演播厅。
具体时间以赛前通知为准。
四、奖项设置:只设团体奖项,分别设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
五、其他要求:
(1)各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决赛,精心组织人员参加,参赛选手要认真准备比赛;
(2)参加决赛的各单位选手要统一服装,提前20分钟进场,现场抽取座位。
(3)参赛各组要注意决赛纪律,发扬风格,展现各校风貌。
六、竞赛规则见附录。
附录:竞赛规则
一、基本规则:
1、参加决赛6支队伍的座次,现场抽签决定。
2、答题裁定:答题正误由主持人裁定,遇有违规争议的,主持人无法判定时,由主持人请求仲裁组裁定。仲裁组由教育局科长组成。
3、各参赛队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通过竞赛增减,比赛结束依据各队得分高低排定名次。
4、选手答题须起立作答,答题完毕后须回复"答题完毕",在规定时间之外回答的内容无效。
二、必答题规则:
1、必答题共三轮。每队每人1题,按队员场上座位顺序,面向观众,从左至右,依次为1-3号队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或不完整扣10分。
2、必答题按每队1-3号队员轮流作答,其他队员不得代为作答或提示,否则扣分。
3、选手答题时间从主持人把题目读完后开始计时,不得超过20秒,超时无效,扣分。
三、抢答题规则:
1、抢答题共18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
2、各参赛代表队需要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再抢答,可在规定时间内商议和补充。提前抢答视为犯规,扣10分,不再增补试题。
3、抢答题答题时间,不得超过30秒,超时无效,扣10分。
四、风险题规则
1、风险题分为10分、20分、30分三类,每类各6题,答对得相应分数,答错扣相应分数,各代表队可视自身积分自由选题或弃选。
2、各参赛队按座位顺序选题、答题,题目一经选定便不得更改,已选过的风险题不再重选。
3、参赛队内部可在相互讨论后,选派一名选手起立作答,队内其他选手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答完题应说"回答完毕"后方可坐下,“回答完毕”后不得再补充作答。
为迎接建党xx周年,学习宣传廉政文化知识,提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员模范意识和廉政意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营造“守党纪,正党风”的良好氛围,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的基础知识及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竞赛内容及范围:下发的竞赛题中党的基础知识、廉政知识及师德法规三部分内容。
二、竞赛方式:每个基层支部(总支)须组织一支参赛队参加初赛。每队三人,需由1名校级干部、1名中层干部和1名党员教师组成,并依次为本队1-3号选手。初赛以笔试形式进行,按各队3名选手卷面总分,取前6名学校参加决赛。初赛中,如遇团体总分相同,则比较1号选手(校级干部)个人总分;若1号选手成绩也相同,则比较2号、3号选手个人总分。如需临时更换参赛选手,须报教育局党办。各单位在5月14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教育局党办。
三、竞赛时间、地点:
初赛:6月10日,52中学吉盛校区一楼阶梯教室。
决赛:6月23日,52中学临河校区三楼演播厅。
具体时间以赛前通知为准。
四、奖项设置:只设团体奖项,分别设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
五、其他要求:
(1)各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决赛,精心组织人员参加,参赛选手要认真准备比赛;
(2)参加决赛的各单位选手要统一服装,提前20分钟进场,现场抽取座位。
(3)参赛各组要注意决赛纪律,发扬风格,展现各校风貌。
六、竞赛规则见附录。
附录:竞赛规则
一、基本规则:
1、参加决赛6支队伍的座次,现场抽签决定。
2、答题裁定:答题正误由主持人裁定,遇有违规争议的,主持人无法判定时,由主持人请求仲裁组裁定。仲裁组由教育局科长组成。
3、各参赛队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通过竞赛增减,比赛结束依据各队得分高低排定名次。
4、选手答题须起立作答,答题完毕后须回复"答题完毕",在规定时间之外回答的内容无效。
二、必答题规则:
1、必答题共三轮。每队每人1题,按队员场上座位顺序,面向观众,从左至右,依次为1-3号队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或不完整扣10分。
2、必答题按每队1-3号队员轮流作答,其他队员不得代为作答或提示,否则扣分。
3、选手答题时间从主持人把题目读完后开始计时,不得超过20秒,超时无效,扣分。
三、抢答题规则:
1、抢答题共18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
2、各参赛代表队需要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再抢答,可在规定时间内商议和补充。提前抢答视为犯规,扣10分,不再增补试题。
3、抢答题答题时间,不得超过30秒,超时无效,扣10分。
四、风险题规则
1、风险题分为10分、20分、30分三类,每类各6题,答对得相应分数,答错扣相应分数,各代表队可视自身积分自由选题或弃选。
2、各参赛队按座位顺序选题、答题,题目一经选定便不得更改,已选过的风险题不再重选。
3、参赛队内部可在相互讨论后,选派一名选手起立作答,队内其他选手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答完题应说"回答完毕"后方可坐下,“回答完毕”后不得再补充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