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侵犯过别人的隐私权。
因为日记也是隐私。
那次,我打开了棍子的日记本。因为他是我的同桌、朋友。而且是我一觉醒来时,发现日记本就放在我旁边,密码没锁!
天地良心,我发誓我没看,一个字也没看过。我刚打开,出去洗脸的棍子就回来了。
我百口莫辩,只得耸耸肩,干笑两声。
棍子瞪着愤怒的双眼看着我,只记得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不尊重我!”
我与棍子的关系从此步入了衰退期。好多天后才恢复过来。
羽毛拔去,伤痕还在。
我们的关系没有以前那么铁了。
一直我都以为:这件事,我纵有不对,但棍子的肚量也太小了点。“小事一桩,怎么发那么大的火嘛?”所以主要“责任”在他,而不在我。
我的这种念头后来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因为这件相同的“小事”竟又戏剧性地发生在我的身上……
一次,在篮球场上纵横驰骋的我回到寝室,我的同室好友小龙正坐在我的床上,我的日记本就摊在床头上。那掀开的第一页是我前天写的。
小龙看我进来,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没看……,真的没看……我……我不是故意的,我……”
我笑了,笑得小龙直打冷颤,“你知道吗?小偷他从来都不承认自己偷过东西。”
我的最后一句话是:“老兄,别学口吃,我保证你的滋味绝对不好受。”说罢,让他走了。回头再看看那日记本,我心里琢磨:没看?但愿!
我与小龙的关系开始大幅跌落,也不知怎的,就是对他有戒心,不敢信任他,虽然他是我的好朋友。
有一次,与同室好友们开玩笑,我竟来了句:“小龙,你去翻翻小芳的日记,看她有什么心事,你看她这几天总是闷闷不乐的。”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说错了。小龙低下头,走了。看他远去的背影,恍然中我顿悟了棍子的愤怒,读懂了他的那句“你不尊重我”的留言。
是的,任何人都不应偷看别人的日记,哪怕只是翻开而已。任何人都应尊重对方的自尊,哪怕只是一句“玩笑话”。
可是我刚刚意识到。
吃一堑,长一智。
难道非得“吃一堑”,才能“长一智”吗?
我打电话给棍子,告诉了他这件事,请他原谅。我打电话给小龙,也请他原谅。
因为我们三人在当时是出了名的“铁哥们儿”。
棍子在电话中说:“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小龙在电话中说:“谢谢你尊重了我。”
自此,我才明白,一个人,要想使别人尊重自己,首先应尊重别人。尊重自己的定义就是:尊重自己。
从此,我学会了尊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