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函调证明材料

时间: 07-30 作者:谢玉洁 栏目:事迹材料
材料一:入党函调证明材料

xxx,汉族,贫农出身,19xx年3月出生,初中毕业,山东省x市x镇x社区人。

该同志“文革”期间,没有参加“打砸抢”活动,不属于“三种人”。没有参与修练“法轮功”活动,并坚决支持、积极参与同“法轮功”的斗争,立场坚定。在各个时期,历史清白,无政治问题。

该同志一直以来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村里,团结邻里,为本村经济建设和劳务输出做出了不懈努力。

xxx,汉族,贫农出身,19xx年3月出生,小学毕业,山东省x市x镇x社区人。

该同志“文革”期间,没有参加“打砸抢”活动,不属于“三种人”。没有参与任何违法活动和加入“法轮功”组织。在各个时期,历史清白,无政治问题。

该同志一直以来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思想,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特此证明。


材料二:入党函调证明材料

xx分公司地面服务部党总支:

收到贵总支所发的“函调信”,很高兴我司王德真同志之妻葛万青同志能成为贵总支的中共党员发展对象,现就王德真同志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社会关系、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证明如下:

谈志燕同志的丈夫王德真,出生年月为19xx年12月18日,大专学历,政治面貌为群众,职业是在我司担任业务经理一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开发区东进一路29号。

王德真同志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现实表现好,品行端正,无不良习气,为人忠厚老实,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兢兢业业,勤奋努力,无违规违纪行为。

王德真同志及家庭成员均诚实本分,无政历问题;对法轮功等反动组织态度鲜明,立场坚定不参与。除此之外,也无违规违纪行为等问题。

特此证明。


材料三:入党函调证明材料

中国共产党xxxx总支部委员会:

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材料信”,很高兴我单位xxx同志之子xxx同学能成为贵支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对象,现就xxx同学之父xxx的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证明如下:

xxx同学的父亲xxx,现年xx岁,高中学历,xxx单位xx职务。

xxx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

该同志现实表现好,品行端正,无不良习气,为人忠厚老实,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兢兢业业,勤奋努力,无违规违纪行为。

该同志在“文革”期间,无政历问题;在“八九”政治风波期间,不参与动乱活动;对“**”等反动组织态度鲜明,立场坚定不参与。除此之外,也无其他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xxx同志的政治审查是合格的。

特此证明。


材料四:入党函调证明材料

关于贵单位霍立强同志的政审函件已收悉。现将该同志的父亲霍小群、母亲霍书廷的政审情况证明如下:

霍小群,汉族,贫农出身,19xx年1月出生,#p#副标题#e#文盲,现年64岁,河北省内丘章么乡西秋村村民,本村务农。该同志“文革”期间,没有参加“打砸抢”活动,不属于“三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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