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统计工作总结(5)

时间: 06-09 作者:高玉 栏目:总结
  
各乡镇街道、工业企业均应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用计算机,并及时更新。
  
三、加强统计报表管理,提高统计报表报送质量
  
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按照统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准确、及时、全面地报送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加强统计报表的管理。要加强统计数据的管理,严禁数出多门。统计报表的上报要经统计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方可上报。
  
工业企业统计报表报出前应经统计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报出。企业统计报表报出即产生法律效力,部门、乡镇街道不得擅自修改企业统计报表,发现差错的要严格按统计数据修改办法进行修正。
  
县统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统计报表报送考核制度,对统计报表准确性、及时性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对乡镇街道、工业企业评比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统计法》宣传,强化统计行政执法
  
要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统计法》宣传工作。县统计局要根据"五五"统计普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统计法》的普法工作。《统计法》的普法重点是各单位的负责人和统计从业人员,各单位负责人和广大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法》,模范执行《统计法》,认真履行《统计法》所规定的职责,按《统计法》的要求做好企业的统计工作,准确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实事求是、不出假数。
  
强化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县统计局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业企业进行统计稽查,督促企业完善和规范统计工作。要有重点地对工业企业进行稽查,对耗能与产出严重不匹配的企业要加强监管。
  
五、实行部门统计信息资源的共享
  
加强政府部门信息沟通工作。统计、经贸、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强部门联系,要认真分析各工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通过审核、对比,分析其逻辑关系,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准确的工业统计信息资料。要建立统计信息定期交换制度,对工业经济的基础统计资料,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要及时进行沟通,实现信息共享。
  
统计工作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律,规范的法律体系,科学的工作流程,严密的制度要求。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对于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的重要意义,针对当前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环节,对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充实机构和人员,改善条件,稳步提高,确保在较短时间内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总结五:工业统计工作总结

20xx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加快产业发展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快产业发展年的工业和投资工作,加大了工业投入和招商引资力度。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翻番调结构,全面建小康,构建***新新都”的宏伟目标,做出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了对规模企业和投资项目的清理

1、加强对规模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减少虚报瞒报现象

为了加强工业统计工作,我们加大了对规模工业企业及工业技改项目的清理力度,确保统计范围的全面、准确。同时我们还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积极宣传《统计法》,增强统计人员的敬业精神和业务素质,减少虚报瞒报的违法行为。

2、加强对规模企业和投资项目的清理,做到应统尽统

围绕我区产业发展年,积极搞好规模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清理工作,确保新投产规模企业的及时上报和投资项目不重不漏。我们主动加强了与计划局、经济局、建设局、房管局、招商局和国土局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利用了部门掌握的信息资源优势和有利条件,认真对辖区内的规模企业和投资项目进行清理,及时将清理项目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经过清理,全区1-6月共清理新投产规模企业15户,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有225个,比上月增加69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27个,工业项目104个,占新开工项目的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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