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工作总结(7)

时间: 06-17 作者:谷昆泓 栏目:总结

五是创新建立了新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南通律师协党委继去年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以来,创新工作机制,以党建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组织党员律师积极开展“四进四推”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创新性地开展“绿、红、金、银、橙”五色法律服务,给力地方经济发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市委副书记陈斌批示:“五色”法律服务很有特色。实践表明,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望不断总结,不断发展。

五、创新考核监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1.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领导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对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公证工作、律师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大调解中心和公证机构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并以“回马枪”的形式进行随机复查,确保行政执法廉洁规范高效。

2.健全社会评议机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制度,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开辟网上征询专栏、走访基层群众、向社会各界人士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多渠道吸收意见建议。继续开展“司法行政啄木鸟奖”和“司法行政金点子奖”,接受社会评议。进一步听取市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促进了党组决策议事,为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提供重要的依据。

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根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了《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实施意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运行机制。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司法局“一把手”和局机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与市局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市直律师事务所和市局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和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加强责任考核和追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一并列入年终检查考核内容,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行“一票否决”。

4.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严把发展对象确定关、新党员接收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注重在机关一线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5月份选送了4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市直机关培训班,发展新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正5名左右,并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支部大会“票决制”,确保新党员质量。

2013年,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为目标,以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关键,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围绕党的十八大大关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党建为主抓手,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作为核心任务,提升党建科学化建设水平,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为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争当全市社会管理创新排头兵、争创全市最佳办事单位“三争”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为实现十八大提出的新决策部署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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