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总结(6)

时间: 05-30 作者:曾倩凌 栏目:总结

(三)注重源头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始终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和特殊时期随时排查化解制度,通过经常性定期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同时在重大活动期间、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全面掌握信访动向。一是坚持按月排查矛盾纠纷。每月初对上月来信来访情况进行分类排查,把排查情况及时反馈到乡(镇)和部门,对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或人员落实包案人,限期解决,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处置在源头,化解在初信初访环节;二是特殊时期实行排查上报制度。重大活动及“两会”期间、上海世博会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信访矛盾纠纷及信访突出问题拉网式摸底排查,并在重要时段实行当天排查当天上报、当天信访当天上报制度,第一时间进行有效稳控,确保重大活动社会和谐稳定;三是集中交办,限时化解。上半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40件,经分类梳理,以师联办发[2014]1号、2号文件进行集中交办,对反映基本合理的限期解决;反映不合理的认真细致做疏导稳控工作;涉及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积极协调解决;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妥善处理;对诉求不合理但反复缠访闹访的,按相关工作程序移交解决信访问题联合工作组依法处理。同时实行销案制度,没有及时化解的列为下一批继续交办,不解决不销案。

(四)整合调解资源,加大调处力度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充分整合领导接访、“大调解”、“联合调处”等信访调处资源,加大调力度,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打造和谐**、平安**。一是2014年继续坚持每周五开展县委、政府领导接访活动,并将接访(约访)时间等相关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长期公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使其真正成为新时期从源头上调处矛盾纠纷的有力措施。二是在日常接访、办信过程中,对符合调解要件的社会矛盾纠纷,按调解原则和工作流程,引导当事人进入调解程序,分流指派到相应的调解工作室,限期调处。三是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在受理的信访案件中,认真分类、梳理,将群众合理诉求和非正常上访案件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按时移送联合工作组办理,同时协助工作组做好有关工作,促进信访问题的最终解决。目前已移送联合工作组群众合理诉求信访案件24件,处理结案22件,移送非正常上访案件2件。

(五)加强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

进一步畅通矛盾纠纷受理渠道,重点抓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和督查几个环节的工作。对来信来访反映的纠纷问题详细登记,进行初步的分类疏理,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能现场解决的事项当场予以解决并答复信访人;对于需要通过乡(镇)或部门协调、现场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书面形式分流交办至乡(镇)调解中心或相关调解工作室;对于解决难度大,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重要信访事项,及时向矛盾调解中心领导汇报,#p#副标题#e#由相关乡(镇)调解中心或相关调解工作室联合研究解决,并告知信访人。每件分流交办的信访事项,适时进行跟踪督办,督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今年以来下访督办各类重要案件16件次,确保了上级下转重要案件、重大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除和调处。同时,对受理的每一件矛盾纠纷问题,建立了工作台账,办结的纠纷问题及时进行了整理归档。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

经常召开例会,组织分析研究重要案例,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新近出台、下发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及业务技能,并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不断为工作人员充电,着力提高调处队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调解工作技能。2014年以来,共召开会议研究重要案例56件次,开展学习交流活动21次,一批重要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工作人员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工作中实行责任查究,对未按规定登记、受理、分流造成严重后果的;推诿、敷衍、拖延受理事项办理的;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在处理受理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行政问责,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问题得到及时受理、分流、办理,取得高质量、高效率的办理结果。自矛盾纠纷受理室成立以来没有出现以上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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