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6)

时间: 05-28 作者:姚倩 栏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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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综治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永顺的总体目标,以维护社会持续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狠抓落实,严格管理,为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归纳起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长期以来,我局一直十分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综治、普法、平安创建等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社会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日常事务。为了使综治工作经常化,主要领导逢会必讲综治,并经常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综合治理工作检查。从而使全体干部职工真正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群防群治观念。同时,还要求大家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的理念,努力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再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并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各类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综治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和综治专题教育;采取举办学习园地、组织干部职工收听收看法制节目、办墙报、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使之深入人心,不断增强本单位干部职工法制意识、参与意识和创安达标意识。

二、明确责任目标、强化工作措施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201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做到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其他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的工作格局。

没有有效的监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容易流于形式,很难收到实效。为此,我们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督办落实。一是实行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各股室每季度汇报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二是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办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制定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规定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对股室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三项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先决条件,因此,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调解治保制度和岗位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关管理。同时,经常性地对各股室的水、电及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化解各股室、职工、家庭、邻里之间的矛盾。把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在“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做到早安排,早检查,单位现金不库存,票据集中管理,确保不断岗、不缺人。

(二)加强队伍建设。只有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才能使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我们一是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坚持“四统一”,即:统一帐户,统一核算,统一审批,统一采购,确保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二是加强对职工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邪教活动的危害性,从思想上筑牢防线,确保了本单位没有出现一例参与邪教组织的反动行为,也没有发生一例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更没有发生一名干部职工参与越级上访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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