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森林防火讲话稿(3)

时间: 05-28 作者:陶世斌 栏目:演讲稿

1、什么是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2、森林火灾因何而起?

⑴烧荒;案例一: 2005年4月15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曲西山乡小学生徐宁杰上山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受害面积65公顷,火灾经千余名警民的奋力扑救于16日全部扑灭。火灾肇事者徐宁杰年仅7岁,属无刑事责任年龄儿童,根据法律法规不予立案,给予其责任监护人徐建明16087.5元的赔偿处罚;给予学校校长免职处分;给予班主任赵子德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查;给予护林员聂元生免职处分。案例二:2009年彬县龙高镇因三名学生烧葱引发山村火灾造成一死两重伤的严重后果。⑵炼山造林;⑶烧灰积肥;⑷烧田埂;案例一:2005年12月21日,永安市安砂镇石碧村赖岭山场,因村民朱云玉烧田埂草跑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2死1伤。经过近19个小时奋战,终将大火扑灭,火场过火面积51.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6公顷;案例二:2009年3月22日,排厦乡陈永何,张永宏整地烧田埂引发森林火灾,造成333亩林地被烧,2人重伤,1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张永宏被依法严惩。 ⑸烧秸秆;案例:2004年2月14日11时40分,因龙斗村下厂组村民彭移康为防田鼠损害雪花豆苗,擅自点烧菜地边的秸秆,点燃后未采取防范措施,就离开豆田回家吃饭,结果火头越过公路和铁路,引发森林火灾。造成8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受害森林面积27.5公顷。(6)林区内吸烟、乱丢烟蒂;案例:2004年3月9日,政和县东平镇西表村村民陈长美到西表下村工区“茶树坪”山场的茶山劳动,下午15时许,陈长美干完农活后,坐在草棚内休息、吸烟,吸完烟将烟头随手一扔便离开了草棚,由于火未彻底熄灭,加之此处是风口,烟头复燃引发森林火灾。造成4名扑救人员死亡(林场职工3名、农民1名),火场面积1283亩,受害面积1283亩。⑺林区内野炊、烧烤;⑻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鞭炮;案例:2009年1月25日18时,城关镇甘峪村村民孟文学带其子祭坟时引起该村桃树渠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9亩,烧伤烧死刺槐树480株,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之规定对该孟处1000元罚款,并责令补种5倍树木。⑼林区内使用枪械狩猎;⑽进入林区的汽车漏火、喷火;⑾旅客和司乘人员乱丢烟蒂火种;⑿机械跑火;⒀雷击起火。以上人为用火行为和自然灾害都会引发森林火灾,但大多数森林火灾及起因都是由于野外用火造成的,所以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在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森林火灾有哪些危险和后果?

⑴森林火灾不仅能烧死许多树本,降低林分密度,破坏森林结构;同时还引起树种演替,向低价值的树种、灌丛、杂草更替,降低森林利用价值。 ⑵由于森林烧毁,造成林地裸露,失去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将引起水涝、干旱、山洪、泥石流、滑坡、风沙等其他自然灾害发生。 ⑶被火烧伤的林木,生长衰退,为森林病虫害的大量衍生提供了有利环境,加速了林木的死亡。森林火灾后,促使森林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使天气、水域和土壤等森林生态受到干扰,失去平衡,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才能得到恢复。 ⑷森林火灾能烧毁林区各种生产设施和建筑物,威胁森林附近的村镇,危及林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森林火灾能烧死并驱走珍贵的禽兽。森林火灾发生时还会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空气环境。此外,扑救森林火灾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影响工农业生产。有时还造成人身伤亡,影响社会的安定。

上面从四个方面以文字叙述的形式给同学们讲了森林火灾的危险和后果,下面通过一组数据及典型案例让同学们再更直观的了解森林火灾的危险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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