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监理员个人工作总结(6)
时间: 05-27
作者:黄涛
栏目:总结
五、加强源头监管,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2006年为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市政府对农机安全部门的“四项”工作职责,全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结合开展“五整顿、三加强”、“安全生产月”、“法律宣传日”和“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的开展,紧紧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充分利用今年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农机安全教育学校”为契机,让农机安全宣传进村,进学校。为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员、业主、家属的安全教育学习,各区、县农机监理站对管辖区内的拖拉机驾驶员、业主进行分期、分片的办法进行每期集中3天以上的安全教育宣传学习。如纳溪区、江阳区农机监理站举办了3期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员学习班。2006年全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组织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12955人/次,全市各级农机监理人员开展各项宣传咨询人数280人/次,发放宣传单50200余张,公开信1万余封,张贴宣传标语395份,通过宣传受教育群众达15万人/次。向各类各级报刊、杂志投稿54篇,分别刊登在《中国农机监理》、《四川农机》等上,在市级电视上宣传报道8次。通过广泛深入的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教育学习活动,提高了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使农民群众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
为加强我市农机安全工作的源头管理,使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抓到实处,在开展各种宣传、咨询、检查工作的同时,认真向广大农民群众和要求申领拖拉机驾驶证的人员和新车入户人员宣传农业部41、42、43号部长令和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办事程序、规定,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的认识到农机监理部门不是在用职权进行“刁、难、卡、要”等。今年新办申领拖拉机驾驶证45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科目考试。对经驾校培训的学员,申报各区、县农机监理站后,由市监理所派人对各区、县的申领驾驶证考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对不能派人进行现场监督的,由市监理所直接委托经省总站培训合格有资职的监理人员进行申领拖拉机驾驶人员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一律退回原驾校进行重新学习,对新车入户严格按照省局目录和农业部43号令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入,并要求业主主动到公安交警部门入户。今年全市新入户拖拉机142台,由于加强和提高了进门“难”,严格申领驾驶证的考试关、新车入户关的“两关”准入制工作,使我市的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六、加强技术监督,严把检验关,预防农机事故发生
在开展一年一度的检验工作中,全市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认真按照部、省主管部门对拖拉机的检验标准,认真组织拖拉机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并对参加检审的驾驶员重点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员申领和使用规定》,并统一发放了《安全知识读本》,做到人手一册,共发放1457本。在进行年度检验工作前,由有资格证书的农机维修二级以上的企业进行二级以上维护保养、检测,在取得二级维护以上的合格证书后,再由各区、县农机监理检验员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特别是对拖拉机的车身、方向、刹车、制动、灯光、放大字等进行认真逐一的严格检验把关。对安全设施如手刹、灯光、制动等不合格的督促更新或进行维修调试,直至检验合格为止,不放过任何细节。由于通过各项责任书的签定,特别是对各区、县检验员的委托责任书签定和行风评议工作的进行,提高了检验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的积极性,使今年的年度检验工作比往年在质量上、服务上、工作态度上都有所进一步的提高。今年全市检验拖拉机1777台,完成检验率95%,对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有256台运输型拖拉机擅自改装发动机,从单缸改双缸,双缸改四缸,一律不予检验,并组织这部分驾驶员集中学习责令其对拖拉机发动机恢复原配置型号,才能进行检验。对不按规定时间内进行恢复的,按市局(2006)43号五局文件精神,对这部分拖拉机进行专项整治,共销毁79台,强制报废13台,恢复原发动机的拖拉机42台,并按规定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