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工作总结(6)

时间: 05-27 作者:杨思旭 栏目:总结

5、加强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儿童的管理。在稳步提高常住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的同时,我们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与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计划生育、公安、教育、财政、工商等部门建立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防保站定期组织人员和各部门配合对流动人口聚居地进行流动人口儿童的调查摸底登记,及时建卡、建证,消除“免疫空白”人群,各单位及时建立辖区内人口基本资料,及时掌握辖区内疫苗针对病的疫情,做到“三早”。由于我区属农业区,工业欠发达,大部分年轻夫妇移居城市打工生活,接种适龄儿童的空白,造成省里下达的民生工程任务不能按量完成。

6、加快“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建设。4月份省级疾控对我区原来14家预防接种门诊整合为现在10家建制单位门诊,区疾控针对全区开展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对免疫规划疫苗的计划制定、运输、储存、使用和预防接种设备使用管理进行检查。目的是推进儿童免疫规划接种这项民生工程落实到位。此次检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账册资料和采取现场查对等方式进行。现场查看了疫苗储存条件和温度记录,重点核对《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日志》、《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每日疫苗接种与乡镇疫苗管理情况汇总表》和冰箱疫苗实际库存情况,了解账物是否相符及登记是否完整;接种门诊预防接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有没有挪用及丢失情况的发生。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门诊疫苗管理都能达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存储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每一接种日后都能及时核对疫苗接种数和库存数,做到账物相符。没有疫苗出入库登记和预防接种副反应登记,但也发现极少数门诊对预防接种设备使用管理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未能放置在接种门诊使用。对此,检查人员现场予以指正,要求限期整改,做到规范化登记和使用。对免疫规划疫苗的实际接种情况及疫苗的运输、储存、使用和预防接种设备使用管理进行检查。此次检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账册资料和采取现场进村入户等方式进行。现场查看了疫苗接种率和疫苗储存条件和温度记录,重点核对《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日志》、《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每日疫苗接种与乡镇疫苗管理情况汇总表》和冰箱疫苗实际库存情况,了解账物是否相符及登记是否完整;接种门诊预防接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有没有挪用及丢失情况的发生。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门诊疫苗管理都能达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存储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每一接种日后都能及时核对疫苗接种数和库存数,做到账物相符。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现场予以指正,要求限期整改,做到规范化登记和使用。由我区疾控中心牵头金卫信南京维护公司和各单位签订“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客户端”系统维护合同,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儿童接种率水平,提高儿童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并要求各预防接种门诊的开诊时间每月不少于10天。截至11月份我区已接种适龄儿童 1974人,暂住儿童56人,流入儿童333人次,接种剂次44434剂次。各单苗分剂次的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民生核定数为42042剂次,实种44517,接种任务完成率达105%。相应接种剂次补助由区卫生局经过考核后发放。

7、入托、入学查验证工作。为切实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接种的14岁内的儿童给予尽早进行补种的机会,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学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卫疾控发[2005]408号文件《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和省卫生厅和教育厅(皖卫防[2005]111号)文件《安徽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以及关于切实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的紧急通知《关于落实入托、入学查验接证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11]160号)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确保今年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南谯区教育局和卫生局共同制定的《南谯区2011年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细则》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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