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统计法演讲稿

时间: 05-23 作者:刘玉 栏目:演讲稿
篇一:我与统计法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朋友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统计法伴我同行。

曾有这样一首歌:"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同样,统计法就是我们统计工作之舵,而我们扎根基层的统计工作者就是掌舵手。今年我们迎来了《统计法》颁布30周年的纪念日,《统计法》由颁布到完善、由鲜为人知到家喻户晓的变化,体味立法、执法、普法过程中的酸甜苦辣又涌上心头。

众所周知,统计工作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是政策制定的“风向标”。 但是,在共和国成立的六十多年中,我们的统计工作却经历了重重艰难与坎坷,我们有过迷惘,有过失落,也曾在无奈中跋涉和探索。期间,我们品味过春天的愉悦,也饱尝过冬日的困苦。愉悦的是统计法制建设从无到有,从略具雏形到逐渐走向完备;苦的是人为干扰统计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确保统计数据在规定时间准确、无误的报送,我们统计人年复一年、月复一月的重复着一个同样的选择!

30年前《统计法》运用而生,遏制了虚报、瞒报、漏报统计数字的现象,严厉打击了为了单位、地区的局部利益以及个人的荣辱升迁,对统计工作横加干预的现象。但统计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比较突出;一些地方统计工作各自为政,各有自己一套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统计机构没有法定的职权、没有明确的职责,使得统计工作耗时长效率低;一些人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不知《统计法》为何物,与己有何相干,不知还有依法提供统计数据的义务。

现在,统计工作进入新的时期,统计法制工作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效率,推进统计工作的规范统一,我们正全力推进以“企业一套表”和“联网直报”为基础的“四大工程”建设,统一了标准、统一了指标、统一了计算方法、统一了工作流程,保证统计数据准确、畅通、便捷、高效的传输到国家统一的数据中心,使国家和各级可以准确掌握基层数据。大海用巨浪显示它的浩瀚,高山用峭壁显示它的险峻,而我们就用统计来展示统计人的风采。回眸过去,《统计法》从颁布至今,已走过了三十个春秋,路漫漫其修远兮,统计法制建设已经走过了三十载漫漫长路,三十年的历史印迹,让人感慨万千;三十年的辉煌伟业,让人豪情满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三十年的新起点,我们统计人将上下而求索,沿着历史的足迹,使统计法制建设走得更好,走得更远!

最后,在《统计法》颁布30周年之际,让我们以数字为酒,质量作歌,共贺《统计法》生日快乐!共祝统计事业在《统计法》的保驾护航下连创辉煌。


篇二:我与统计法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闯过风雨潮头,听过涛声澎湃,畅游在这美丽而壮阔的数字海洋,我,滨州市统计局选送的x号参赛选手田天,驾着小舟翩翩而来。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紧握法律钢枪,让青春在统计中闪光》。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中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没错的,从国家,到地市,法律贯穿全局,始终在我们左右,统计法也是一样。

还记得,那是20xx年,我加入到统计队伍中来,成为滨州市统计局光荣地的一名统计人。正是这一年的1月1日,新修订的《统计法》正式颁布实施了。我庆幸从我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就有一部崭新的《统计法》伴随着我。新《统计法》大大强化了统计法律责任,她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统计进入了新纪元,也从此为预防和惩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如果如列宁同志所说:统计是认识社会最有力的武器之一,那么统计法就是武器之中最有力的法律钢枪。她维护了统计的权威,为统计工作撑起了一片蓝天,规范了统计行为、保证了统计质量;她是统计人心中的一面旗帜,是我们行动的指南;她好象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统计人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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