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民政工作个人总结(2)
时间: 05-22
作者:陈雅倩
栏目:总结
(三)加强生活无着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一是对全县范围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常态化救助,1-6月份,全县已救助生活无着人员95人次,其中:医疗救助5人,生活救助32人,返乡救助53人,安葬无名尸体5具,共计支出救助资金17.6万元。二是实施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经多次调查论证,在我县白塔畈镇桥店村规划3.2亩,新建30张床位、建筑面积902平方米的一栋三层框架结构的县救助站,现已完成了土地平整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6月29日施工方进驻现场,并动工兴建。三是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散居孤儿及时予以申报、审核,纳入保障范围,按季度发放基本生活费,第一季度救助孤儿77人,发放生活费13.86万元,第二季度救助孤儿79人,发放生活费14.22万元。
(四)继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为了让更多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尽可能得到最大的救助,今年3月,我们商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共同修改完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金民医救[2013]47号文),将救助比例提高到50%左右,同时将困难群众的救助起付线从1.5万元降到1万元,使参合参保的困难群众患病得到了更及时、更有效的救助。1-6月份,全县共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1587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56.4万元(其中:资助参合参保10728人,资助金66.3万元)。
二、积极做好双拥创建和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认真审批和及时发放抚恤定补金。年初,局优抚股严格把关,共审批了7781人享受抚恤定补,年款3414.1万元,确保按时按标准打卡发放到户。今年,各乡镇共评定上报1779人优待对象享受优待,共需优待金681万元,目前,已为437名城乡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279万元。二是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2年底,我们共接收退役军人338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217人,城镇退役士兵113人,伤残军人6人,转业军人2人。为了做好这些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我们继续拓宽就业渠道,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军区皖政[2012]114号文件精神,并采取举办招聘会为退役士兵搭建就业平台等多种形式,较好地完成安置任务。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全县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工作,按照规划,拟将吴家店镇、果子园乡、沙河乡、关庙乡、南溪镇、汤家汇镇、古碑镇、花石乡、槐树湾乡等乡镇的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到斑竹园镇的立夏节起义革命烈士纪念园;将燕子河镇、天堂寨镇、青山镇、张冲乡、油坊店乡、麻埠镇等乡镇的零散烈士墓迁移到长岭乡乌凤沟战斗红军烈士纪念园;将桃岭乡、铁冲乡、全军乡、梅山镇、白塔畈镇的零散烈士墓迁移到双河革命烈士纪念园。目前,这三个纪念园工地正加紧施工,双河镇已完成440座、长岭乡已完成510座、斑竹园镇已完成550座零散烈士墓的迁建,县乡两有关领导经常督查工程进度,加强调度,实行道道工序验收,确保项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四是积极开展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活动。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县申报验收工作6月中旬开始,为了确保申报成功,县双拥工委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在全县再次掀起创建高潮,各乡镇、各单位履行职责,对照标准,补缺补差,以扎实的工作将双拥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三、扎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一是妥善安排去冬今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我们共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81.85万元,发放救济粮1万斤、棉被2024床,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二是精心组织了全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活动”,按照省市部署,我局牵头组织了科技局、科协、农委、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国土局、住建局、气象局、人防办、地震局、地震台、消防中队、县医院、县一中、县二中、梅山镇等19个单位联合举办了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的宣传活动,摆放科普展板25幅,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举办了防震抗灾现场演练。三是认真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四是做好汛前应急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