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领导讲话稿
时间: 05-22
作者:林美君
栏目:演讲稿
讲话稿一:节能减排领导讲话稿
同志们:
节能减排既是国家政策要求,也是我区自身发展的需要,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以坚定的信心,下更大的气力,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促进华龙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六点意见: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和各乡(办)相继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重点耗能排污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节能减排工作机构,加强源头控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负起责任,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去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要广泛宣传动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扎实做到“节能四进”工作,即节能进机关、节能进企业、节能进社区、节能进家庭,进一步激发群众关心节能减排、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节能减排的先进单位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对工作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要强化部门联动。要建立部门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区发改委、区环部局、区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乡(办)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控、考核,定期公布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加大节约能源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国家能源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对列入节能减排“黑名单”的企业要给予经济处罚,对恶意排污的行为要重罚,并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要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要尽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要抓住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资金逐年增加的机遇,认真筛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从今年起,区级财政每年拿出专门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而且资金每年还将增长。各乡(办)也要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金融机构要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
六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我区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办)和企业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不但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向区政府写出书面报告、限期整改,还要取消乡(办)政府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已经获得的综合性以及与节能减排工作有关的荣誉称号。同时暂停对该乡(办)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新增工业用地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实行“区域限批”。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已经调离或转任的,要进行跟踪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进行纪律处分。对没有完成目标的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物排放重点监控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暂停对其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新增工业用地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并将与企业的荣誉和融资等挂钩,实行“企业限批”;节能减排成效要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励和年薪挂钩。
同志们,节能减排工作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任务艰巨,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意义重大。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年度工作,坚定决心,知难而进,为实现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同志们:
节能减排既是国家政策要求,也是我区自身发展的需要,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以坚定的信心,下更大的气力,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促进华龙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六点意见: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和各乡(办)相继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重点耗能排污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节能减排工作机构,加强源头控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负起责任,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去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要广泛宣传动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扎实做到“节能四进”工作,即节能进机关、节能进企业、节能进社区、节能进家庭,进一步激发群众关心节能减排、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节能减排的先进单位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对工作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要强化部门联动。要建立部门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区发改委、区环部局、区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乡(办)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控、考核,定期公布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加大节约能源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国家能源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对列入节能减排“黑名单”的企业要给予经济处罚,对恶意排污的行为要重罚,并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要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要尽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要抓住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资金逐年增加的机遇,认真筛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从今年起,区级财政每年拿出专门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而且资金每年还将增长。各乡(办)也要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金融机构要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
六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我区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办)和企业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不但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向区政府写出书面报告、限期整改,还要取消乡(办)政府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已经获得的综合性以及与节能减排工作有关的荣誉称号。同时暂停对该乡(办)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新增工业用地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实行“区域限批”。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已经调离或转任的,要进行跟踪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进行纪律处分。对没有完成目标的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物排放重点监控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暂停对其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新增工业用地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并将与企业的荣誉和融资等挂钩,实行“企业限批”;节能减排成效要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励和年薪挂钩。
同志们,节能减排工作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任务艰巨,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意义重大。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年度工作,坚定决心,知难而进,为实现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