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2)
时间: 05-15
作者:兰如锦
栏目:演讲稿
三、夯实基础,构筑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力量,加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一是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全县所有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都要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尽快建立起完整详细的安全生产台帐,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二是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要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提高安全装备水平,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煤矿等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术水平不高,是安全生产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后才能上岗。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度进行量化评价,落实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对安全生产实行定量控制和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突破指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五是健全安全投入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尤其是要重视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积极支持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改造。
四、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时,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严格奖惩,坚决兑现。第二,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事故查处必须从严、从重,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关部门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对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决不姑息迁扰。在这方面及有任何通触的余地,从本人做起不说情、不准情。除违犯违规之外,说情四个原则:包税工程、安全生产、税收、仗势欺人,不近人情 请大家一起督查重申,安全车税收不可偏废。另外,对未经批准、未取得许可证或资质擅自从事高危行业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未经安全生产审查,擅自审批许可,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第三,要加强部门配合。县安监局要承担搞好安全监管,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职责。县发改委、公安、交通、水利、国土资源、建设、教体、电业、煤炭、文化、林业、农业、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行政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要明确或设立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第四,要搞好宣传引导。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县电台、电视台、信息中心等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要开展案例说法。学校要适当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认识和防灾能力。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社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之,要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