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方案(9)

时间: 04-09 作者:明正南 栏目:方案

根据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xx年度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四月底前为宣传阶段,主要工作是大力宣传《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联合开展防治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5月上旬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工作是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对照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5月中旬到6月中旬为专项检查阶段,主要工作是市建管处和对所有在建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展开拉网集中检查,对未整治到位的工作进行整改和完善。

第四阶段:10月—11月为总结提高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市区建筑工地落实《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情况进行通报,对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奖惩。

四、保证措施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管处主任徐网扣同志任小组组长,市区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施工企业 要充分认识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 实的局面,确保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教育,要加强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和措施的宣传教育,施工企业要采取:出墙报、板报、小刊物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人员防止扬尘污染、保护环境重要性的教育。

(三)推广经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及时报道扬尘治理成 果,表彰先进单位,推广先进经验。同时曝光对扬尘污染治 理不力的施工企业,以必要的舆论监督,推动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篇五: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切实落实《长沙市岳麓区20xx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全面推进,综合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
  
二、整治重点和任务目标

强 化对建筑施工场地环境监管,突出做好道路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防尘措施,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外运污泥不落地,避免挖掘和恢复工程的扬尘污染;进一步 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扬尘污染进行防治,“绿色建设工地”创建率达60% ,确保空气优良率达到91.68%以上。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条块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我局严格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23日--10月20日)
  
各 科、所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宣传。积极配合区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信息反馈,做好《岳麓区20xx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目标责 任分解表》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方案,并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努力营造扬尘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
  
(二)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1月30日)

各科、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作战,迅速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集中整治外运污泥和道路挖掘恢复工程扬尘污染问题,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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