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9)

时间: 04-04 作者:周熙敏 栏目:方案

(四)加强检疫检查。加强松木检疫工作,从运输、加工、使用等环节加强松木管理,严防松材线虫病的人为传播。森防站加大检 疫执法的力度,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监管,严防松材线虫病随人为活动传播。区城建、交通、民政、科技、广电、工商、旅游、电力、通信、邮政等部门要加强与林业 部门的协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松木管理等松材线虫病防控相关工作。

一是严禁从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入松苗、松木及其制品。

二是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必须持有调入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要求书》和调出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和除害合格证书。

三是如发现来自疫区“无检疫证和无热处理标记”的针叶树原木、木材及其制品,一律依法扣留封存,及时采取隔离、退回或销毁措施。

四是森检单位要加强对木材加工厂,特别是木制包装材料、木制品加工厂和木材集散地监管,及时查验《检疫要求书》和《植物检疫证书》,按照要求进行全面复检。

六、年度除治经费概算与管理(由区林业局统一概算、管理)

(一)除治与监控投资概算

按照莆田市秀屿区20xx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计划,秀屿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投资预算共为66.22万元,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1、全区疫情普查(标本取样鉴定)经费4.29万元

(二)疫情全面普查费:1.29万元

[60643亩(纯林)+19885亩(混交林)]×0.08元/亩×2次=1.29万元。

(三)标本采集(鉴定)费用:300×100元/份=3万元

2、枯死木采伐处理费28.8万元。

2012年全区松枯死木按3600株计3600株×80元/株=28.8万元;

3、伐桩处理和枝桠清理费1.85万元。

(1)伐桩处理费0.6万元。

(2)枝桠清理费1.25万元

4、疫木监管费4万元

包括采伐山场的管理,运输过程的管理,疫木的安全管理及作业区的协同管理,林业公安的出警协助管理费。

5、设置诱木费用5万元

包括饵木药剂、监管,按500株计算,100元/株,500株×100元/株=5万元。

6、松墨天牛生物防治费6万元

在原疫情发生区周边及枯死木分布区应用白僵菌粉炮、噻虫啉等生化制剂防治松墨天牛计1500亩,平均防治成本按40元/亩计(含菌剂和防治工价)。

7、巡查监测费2.28万元

原发生除治区1727亩×0.08元/亩×10次=0.14万元。

重点监控区14265亩×0.08元/亩×10次=1.14万元。

监测预防区64536亩×0.08元/亩×2次=1万元。

8、2012年原发生除治区林分改造费用10万元

9、设计、督查、验收费1万元。

10、会议、总结费1万元。

11、其它不可预见费2万元。

(四)经费筹措来源

松材线虫病除治与监控是一项防灾救灾工程,必须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才能确保经费的投入,保障除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我区财政困难,今年区财政拟计划投入30万元,争取省、市补助30万元。

(五)资金使用管理

设立松材线虫病除治与监控专户, 实行专户管理,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督,杜绝挪用挤占防治救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七、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成立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指挥部,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组织领导辖区内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根据职能,各部门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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