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处置方案(2)

时间: 04-03 作者:熊潇 栏目:方案

食品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篇二: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1目的

预防食品安全潜在事故的发生,明确异常和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和响应方案,减少和解决可能伴随的食品安全影响。

2范围

适用于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潜在事故、异常和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职责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评价。

3.2总经理: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管理和协调,并予以资源的提供。

3.3 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的实施,并及时上报。

4程序

4.1食品安全小组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分析,识别各种可能的潜在事故、异常和紧急情况,并确定其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影响。

4.2 紧急和异常状态发生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4.2.1盗窃、投毒、触电

4.2.2发生火灾、自然灾害对原料及产品的影响;

4.2.3停电、停水、停汽;

4.2.4加工设备出现故障;

4.2.5食品加工中误用有毒有害物品及人为破坏;

4.2.6顾客或消费者投诉的食品安全事故

4.2.7其他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发情况

4.3 紧急和异常状态的临时处理

4.3.1盗窃、投毒

4.3.1.1 晚上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前,对本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保持一定的警觉性。

4.3.1.2当听到有异常声音或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前往查看。迅速以电话等方式向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等同志汇报情况;

4.3.1.3值班人员还应检查是否存在投毒的可能,如有投毒的痕迹,应封闭现场,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4.3.1.4在发现有盗窃财产现象时,应保持沉着冷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通过呼叫等方式招呼同伴或其他人员前来支援。

4.3.1.5 若罪犯已逃走,一时难以追上,则要看清楚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以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领导;重大的案件应拨打“110”电话报警。

4.3.1.6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所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对罪犯所留下来的作案工具、各种物品等,交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在公安机关人员或保卫部门未勘查现场完毕前,值班人员不得离开。

4.3.1.7若因故有人受伤,则要立即设法尽快送至医院抢救并上报公安机关。4.3.1.8事发部门负责人应对该事件的处理经过进行追踪、控制;事中和事后以书面形式向中心领导汇报事情的经过及结果。

4.3.1.9各部门负责对所管辖区域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并上报生产部,质检部负责监督不安全产品的处理。紧急小组积极的处理该项事件,封存可能造成食品危害的产品;迅速通知及召回

4.3.2触电

4.3.2.1 在发现有人触电时,现场人员应马上切断电源。

4.3.2.2 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人,以防连带本人触电,应用绝缘的东西(如干燥的木头等)把线头或人拉开。

4.3.2.3立即对触电进行人工急救,并拨打“120”或直接送至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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