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心得体会(3)

时间: 04-29 作者:陈盔 栏目:心得体会
    四、甘于淡泊
    司法干警是法律正确实施的保障者,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推动者,是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没有廉洁这块基石,公平正义的大厦无从建立,司法事业根基无法稳固。坚持清正廉洁,是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党的执法为民形象的基础。作为一名司法干警,要“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不管是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都要做到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
    要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严格遵守公务员条例提出的各项纪律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廉洁,是司法干警的基本操守;甘于淡泊,是践行廉洁的准则。不同的司法干警,对于人生观、价值观的认识,也存在着较大的个体差异,不乏司法干警因起贪欲而冲破廉洁底线,以身试法。讲廉洁不能只是喊口号,一个健康而良好的心态是公正司法的心灵之源,是我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各种困难面前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文化资源,是熏陶风清气正、崇法尚德的司法境界的巨大精神力量。甘于淡泊的司法干警才能保持平和心态,善于自我调整,正确对待得失,正确对待名利,时刻紧绷拒腐防变这根弦。甘于淡泊的司法干警才能做到谦虚谨慎,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虚心好学,诚恳待人。甘于淡泊的司法干警才能坚持高雅情趣,用健康向上的业外活动充实精神生活,抵御住各种诱惑和腐蚀。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自身的综合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我对“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了更深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为民服务的能力,明确了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意义。我将把这核心价值观带到工作中,认真对照,及时反省,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篇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讲话后,我明确了今年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以深
    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通过认真学习,我从思想上明确了工作目标,决心从行动上坚决落实好自己的各项本职工作。我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坚守信念
    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是10月1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学习研讨,认真贯彻落实,真正把这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政法干警一项重要任务。法院干警尤其要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建设者、有力保障者。核心价值观中,忠诚是前提,是保证,是根本。“忠诚”,对于法院干警来讲,就是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只有把“忠诚”铭记在心,牢记责任与使命,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心无旁骛公正司法,才能清正廉洁执法为民。忠,就是尽心尽力。“尽己谓之忠。”诚,就是发自真心,没有杂念。“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忠诚”合起来,就是尽自己的所能,自觉自愿地奉献自己的一切。自古以来忠诚就被视为一种高贵的精神品质。“忠诚”意味着对崇高事业的满腔热爱,意味着对理想信念的执著坚守,意味着对外在诱惑的自觉抵制,意味着强大内心世界所释放出的定力,意味着把自己全部精力投入到本职岗位上的热情。作为政法干警,在思想上必须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工作中践行核心价值观,真正做到为民、便民、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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