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参观监狱心得体会(3)
时间: 04-28
作者:陈洁
栏目:心得体会
历史证明,树立了牢固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就能前仆后继、舍生取义,就能抵制诱-惑,拒腐防变。我们要把确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放在事业和人生的首位。二是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宗旨,用权为民。要正确认识我们手中权力的性质,明白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的道理,信守掌权为民的原则,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必须严格自律,经受住市场经条件下各种诱-惑的考验。比起普通百姓,我们机关干部会面对更多的诱-惑。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自律。要耐得住清贫,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四是必须自觉地接受监督。要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始终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如果不愿接受监督,可能就会失去约束,自我放纵,走向腐-败。作为检查人员的我们尤其是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自觉规避执法风险,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增强了原则性。即"工作生活上一定要守住法律法规的底线,守住做人的底线,守住道德的底线"。时时要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做的事一定要把它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能有哥们意气,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不能轻信他人的承诺。否则,一旦犯罪了,进了监狱,就会失去自由,失去工作,失去家庭,到时就悔之晚矣。
篇四:银行参观监狱心得体会
一、忽视思想政治学习,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位现身说法者都是从普通员工,经过自身努力,逐步成长为领导干部。虽然职务升迁了,但在思想政治 学习方面却懈怠了。没有认识到职务和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进步是组织培养、同事帮助的结果。而是认为自己的职务和权利 仅是自身努力和勤奋工作得来的,自己付出了,就应该得到回报。当看到周围的人比自己过得好、操得阔,就认为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于是利用手中的 职权,采取各种手段捞取好处、谋取利益就变得理所当然。当他们身陷囹圄,才突然发现人的价值其实并不仅仅体现在经济价值方面,更重要的是社会价值。没有为 社会服务的价值,人就没有价值可言。
二、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用法律规范自已的行为。虽然身为领导,有的人却对法律知之甚少,往往按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去做事。自认为合情合理,却是违背了法律的 规定。比如一位银行行长,收取客户的钱款后,没有独自揣入自己的腰包,而是把它交到单位,然后作为廉政奖励,发给单位职工。这位行长自认为只要没有把钱全 部据为己有,自己就没有问题,存在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殊不知法律是无情的,它只会根据自己的规定作出判断,而不会单独去考虑涉及的人彧事。事实证 明,我们只有学法,才会懂法;只有懂法,才会守法;只有守法,才能避免受罚。
三、存在侥幸心理,总想着瞒天过海。事实上,大多数职务犯罪者对他们的犯罪行为最初是应该认识到了的。但是,第一次没有把握住防线,实施了犯罪行为后并没 有被发现,安然无事,就会放松警惕,以至铸成大错。加之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犯罪者总抱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侥幸心理,认为即使发现,也无从查 证,这就助长了犯罪行为的实施。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没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任何侥幸,最终都逃不过事实的惩 罚
四、过于注重“人情世故”,没有预设行为底钱。的确,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之中,没有一点“人情世故”是不可能的。特别是身处领导岗位,面临 的“人情世故”更多一些。有朋友、亲戚、同事、家庭、上下级等各种关系需要在工作中妥善处理。如果不能正确处理方方面面的关系,就会陷在“关系网”中不能 自拔。如有的银行领导,因为上级领导打招呼,怕得罪上级领导,违规发放贷款造成损失,最终获罪;有的碍于朋友面子,认为朋友不会出卖自己而接受贿赂,违规 为朋友办事,#p#副标题#e#最终获罪;……等等。如果在工作中,我们事先预设行为底线,就不会犯这样的错误。行为底线就是不违法、不违章、不违制
篇四:银行参观监狱心得体会
一、忽视思想政治学习,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位现身说法者都是从普通员工,经过自身努力,逐步成长为领导干部。虽然职务升迁了,但在思想政治 学习方面却懈怠了。没有认识到职务和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进步是组织培养、同事帮助的结果。而是认为自己的职务和权利 仅是自身努力和勤奋工作得来的,自己付出了,就应该得到回报。当看到周围的人比自己过得好、操得阔,就认为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于是利用手中的 职权,采取各种手段捞取好处、谋取利益就变得理所当然。当他们身陷囹圄,才突然发现人的价值其实并不仅仅体现在经济价值方面,更重要的是社会价值。没有为 社会服务的价值,人就没有价值可言。
二、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用法律规范自已的行为。虽然身为领导,有的人却对法律知之甚少,往往按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去做事。自认为合情合理,却是违背了法律的 规定。比如一位银行行长,收取客户的钱款后,没有独自揣入自己的腰包,而是把它交到单位,然后作为廉政奖励,发给单位职工。这位行长自认为只要没有把钱全 部据为己有,自己就没有问题,存在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殊不知法律是无情的,它只会根据自己的规定作出判断,而不会单独去考虑涉及的人彧事。事实证 明,我们只有学法,才会懂法;只有懂法,才会守法;只有守法,才能避免受罚。
三、存在侥幸心理,总想着瞒天过海。事实上,大多数职务犯罪者对他们的犯罪行为最初是应该认识到了的。但是,第一次没有把握住防线,实施了犯罪行为后并没 有被发现,安然无事,就会放松警惕,以至铸成大错。加之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犯罪者总抱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侥幸心理,认为即使发现,也无从查 证,这就助长了犯罪行为的实施。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没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任何侥幸,最终都逃不过事实的惩 罚
四、过于注重“人情世故”,没有预设行为底钱。的确,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之中,没有一点“人情世故”是不可能的。特别是身处领导岗位,面临 的“人情世故”更多一些。有朋友、亲戚、同事、家庭、上下级等各种关系需要在工作中妥善处理。如果不能正确处理方方面面的关系,就会陷在“关系网”中不能 自拔。如有的银行领导,因为上级领导打招呼,怕得罪上级领导,违规发放贷款造成损失,最终获罪;有的碍于朋友面子,认为朋友不会出卖自己而接受贿赂,违规 为朋友办事,#p#副标题#e#最终获罪;……等等。如果在工作中,我们事先预设行为底线,就不会犯这样的错误。行为底线就是不违法、不违章、不违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