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志愿者活动方案(7)
时间: 04-26
作者:谢玲
栏目:方案
三、工作方法
(一)队伍建设
通过整合全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妇女志愿者人才资源,组建巾帼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县妇联负责全县各各单位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总协调、指导、组织、管理等工作,日常工作由教育局牵头负责。各学校可根据各自巾帼志愿者队员的优势和特点,对应成立巾帼志愿服务小分队,并产生正、副队长。
(二)巾帼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服务内容:主要是通过咨询、授课等形式为城乡广大儿童家庭、儿童工作者提供家庭教育信息,倡导和传播科学育儿的家教知识。
(二)申报程序
1、由志愿者本人根据各自专业特长和需要提出申请,填写“温宿县巾帼志愿者”申请表。
2、原则上各学校的巾帼志愿者归入本学校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各学校志愿者可填写《温宿县巾帼志愿者申请登记表》,各志愿小分队填写《温宿县巾帼志愿者分队花名册》,经所在学校加盖审核意见后统一汇总,一份报县妇联,一份报教育局党建工青妇办公室
3、各学校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工作性质,确定本单位志愿服务队类型,每只服务队不少于5人。
(三)活动方式
1、组建队伍(2011年5月1日-5月15日)。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迅速动员,成立巾帼志愿服务队。并按要求购置印有妇联徽章的统一服装,具体事宜和县妇联联系。
2、启动仪式(2011年5月下旬)。2011年5月下旬,由县妇联负责组织,各巾帼志愿服务队参加,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彰显温宿巾帼风采”为主题的巾帼志愿服务启动仪式,在全县掀起志愿服务热潮。
3、活动方式(2011年5月-10月30)。由县妇联结合各小分队工作实际,到指定的乡(镇)场、村队开展志愿活动。各巾帼志愿服务小分队也可根据各自学校的工作需要开展志愿活动,原则上各志愿小分队活动地点为所在单位对口帮扶点。各志愿小分队服务活动情况需及时报县妇联和教育局党建工青妇办公室。
4、总结评比(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志愿小分队开展工作情况上报县妇联和教育局党建工青妇办公室各一份。由县妇联形成全县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总结报县委、政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网络。各学校妇女组织要把加强、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妇女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动员妇女参与“四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纳入妇委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年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手段,将这项工作抓深抓实。建立温宿县巾帼志愿者三级服务网络,各学校妇委会要以组建妇女工作志愿者队伍为重点目标,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根据服务功能和规模,分设若干个服务小分队,全面构建温宿县巾帼志愿者服务新体系。
2、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各学校妇女组织要结合自己的特点,按照“志愿参加,无偿服务,志在奉献”的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妇委会的重点工作、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基层群众等方面,精心组织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制定制度、建档立卡,健全巾帼志愿者培训、服务、评选表彰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志愿者队伍管理,做到服务活动有方案、有台帐、有成效,每次提供志愿服务时必须统一佩戴县妇联制作的妇联徽章标志,在组织开展活动时要打出巾帼志愿者服务队队旗,使巾帼志愿者队伍活动正常运转、全面发展,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
3、注重特色,打造品牌。各校妇委会要充分挖掘、调动、整合社会和服务队资源优势,本着“需求+可能”的原则,因地制宜,提升服务层次。要善于针对本县、本行业服务的“盲区”、“盲点”,选准服务项目,注重发现人才,培养骨干力量,既要鼓励她们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和体能为妇女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又要把握党政关注、妇女所需、自身所能的结合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新式新颖的特色服务,积极打造巾帼志愿者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