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志愿者活动方案(2)
时间: 04-26
作者:谢玲
栏目:方案
2、各村带队工作人员(2——3名)12:30前准时到达村委会,团支书、妇女主任必须参加,组织安排本村的清洁家园活动;
3、各村团支书事先对本村清洁家园活动要有一个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分组,做好参加人员的签到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上午活动的人员要准时到达,服务人员要服从安排,既要注重服务质量又要注重服务态度,保证群众满意;
2、下午活动中要注意安全,尤其带队人员要注意学生的安全,活动结束后将学生带回村委会,由街道统一派车送回学校;
3、清洁家园活动每人配手套一副,垃圾袋一个,由各村团支书领回去后统一在当天分发;
4、清洁家园活动中可以沿途向村民宣传保护环境的知识;
5、中学通知所有参加活动人员要戴好青年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者帽子,团员要佩带团徽,下村打扫卫生的队伍要拉好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旗帜。
方案二:巾帼志愿者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传承“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美德,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通过“巾帼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妇女,为建立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推动双峰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实现新跨越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巾帼志愿者在行动
三、活动主体
各级妇联组织是活动的具体组织者。活动主体包括:巾帼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爱心妈妈志愿者服务队、巾帼科技志愿者服务队、美化家园志愿者服务队。
巾帼志愿者推荐条件
1、年满20周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2、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志愿为我县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服务。
3、具备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能够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5、服从县妇联的统一组织和管理。
四、活动时间及步骤
2011年8月20日—2011年9月15日,启动阶段。制定、印发活动方案,各级妇联组织填报《巾帼志愿者登记表》,组建巾帼志愿者服务队。
2011年9月16日—2011年12月31日,实施阶段。举行“巾帼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启动仪式。在县妇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服务活动。
2012年元月1日—2012年3月8日,总结阶段。总结“巾帼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开展经验,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五、活动内容
一是提供政策咨询和健康援助活动。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活动,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继续深化“关爱女性健康免费普查援助公益活动”,为贫困妇女进行常见妇科病的免费普查和健康教育,帮助和引导城乡贫困妇女树立健康生活新理念,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提高生活质量。
二是开展关爱老人和儿童家教和救助活动。走进孤寡、空巢老人和留守、流动儿童家中,为他们提供料理家务、代购物品、读书念报等服务;开展“一助一”家教志愿服务活动,为城乡贫困学生,特别是留守、流动儿童进行义务辅导。募集助学资金,帮助更多的春蕾女童继续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