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反邪教工作方案(2)
时间: 04-02
作者:梁启弟
栏目:方案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xx年4月):统一认识,制定方案。将已有反邪教阵地的村和社区作为试点,并组织未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建设的村、社区交流、学习。
第二阶段(20xx年5月至6月):总结经验,逐步延伸,将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工作在各村、社区全面铺开。
第三阶段(20xx年7月至8月):健全机制、巩固发展。在各村、社区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并做好工作台账的搜集、整理。
第四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查缺补漏,总结提高,形成警示教育长效机制。组织各村、社区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负责人召开总结会议,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经验。
第五阶段(20xx年11月):接收县防邪办的对红石崖社区各村、社区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
三、主要内容
主要活动内容和具体做法:警示教育活动围绕主题,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努力做到“进村、入户、面对面”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对各村主任集中进行半天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专题培训。
2、利用9月学校开学时期,开展对中小学生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要给学生上好一堂反邪教教育课,组织参观一次反邪教图片展,参观看一次反邪教教育影视。
四、原则及标准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建设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夯实基层执政基础。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结合的原则。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建设要做到统筹兼顾,合理规划,注重结合,要依托现有宣教平台,将反邪教知识内容很好地融入其中。
3、坚持科学有效、切合实际的原则。警示教育内容要结合实际,针对不同人群,确立不同的宣教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真正发挥阵地在警示教育中的作用。
(二)建设标准
1、有活动阵地。是指要有日常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固定场所。目的是利用现有平台和资源,便于辖区内的广大干部和群众经常看到、听到、学到反邪教相关知识。
2、有规章制度。指警示教育阵地(活动点)建设要有一套保障活动开展的制度,包括组织领导机制、职责任务要求、宣讲队伍组成、宣讲内容培训、宣传活动安排、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阵地的有效运转和作用的发挥。
3、有宣传资料。是指要有结合当地实际的反邪教宣传材料。包括通俗易懂、富有特色、方便适用、能表达教育效果的不同类型的宣传资料、宣传挂图、画册、展板等,并尽可能地配备音像播放设备。
4、有宣传队伍。是指必须有一支专人负责的反邪教警示教育的专(兼)职宣讲队伍,并有计划地负责辖区内的巡回宣讲工作。
5、有经费保障。是指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建设以及工作的开展一定有经费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