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长先进事迹(8)
时间: 04-15
作者:曾琪
栏目:事迹材料
我通过三级民调信息网络获取悉这一情况后,带领两名干警迅速赶赴现场,只见黑压压的人群把整条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双方都拿着棍棒、钢钗等农具,互不相让地对峙着,眼见一场械斗就要爆发,当时我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安危,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怎样才能不发生流血的暴力事件。我一到,大部分人都认识我,都主动让开一条路来,还没等我开口,就听女方娘家人说:“xxx,你来也不行,今天非得让男方陪葬不可!”。我接上话说:“那是封建社会剥夺人权欺压百姓的行为,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哪还有陪葬这一说?”女方娘家人说:“是他把我女儿逼死的,就应该让他陪葬”。我语重心长的说:“现在天气这么热,你忍心让你女儿晒在太阳下吗?你忘了‘入土为安’这句话了吗?咱们还是先让孩子入土为安,有什么问题再解决,再说你们双方通过打架,问题就能解决吗?如果是男方把人逼死的,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通过苦口婆心的劝导,双方当事人都感惭愧,见时机成熟,我把村干部和各方管事人叫到一块,通过协商,双方就陪葬一事达成了一致协议,我一直坚持到殡葬结束,才带领同志们返回司法所。
2004年11月的一天上午,我刚到镇东区某村处理完一起合同案返回镇司法所,就看见一妇女正在门口等他,引着两个孩子(大的四岁,小的两岁),满脸怒气的声称,如果今天不给她办离婚,就喝农药,死在这里,说着就从提包里拿出了一瓶农药。我听后,陪着笑脸,热情的把她让到屋里,给她端来了开水,让他先稳定情绪,然后再慢慢说。原来,王某的丈夫在饭店同几个弟兄吃饭时,与服务小姐说笑话有点过份,恰巧被来找丈夫的她听到,她便推门而入。与丈夫大吵大闹,还打了服务员。在众人面前,丈夫感到脸挂不住,气愤之下,打了她几下,她便更加怀疑丈夫与服务员有不正当关系。回家几天来,就天天与丈夫生气,甚至和家里其他人的关系也日趋紧张,大有不离婚誓不罢休之势。面对此种情况,我首先询问了王某过去夫妻间的关系情况,深知过去二人关系很好,结婚六年来,从没有生过气,有时就是有点小口角,也总能很快地冰释雪融了。从这些可以判断,二人的婚姻还是有感情基础的,这过不过是误会,一时心里想不开。于是我就对王某讲人生、讲法律、讲夫妻间的互谅互让,并让她好好想想丈夫过去的好处,想想离婚后孩子的问题。通过几个小时的促膝长谈,王某的态度好转了,但仍然坚持:自己从家出来,没脸再回去。我就答应随她一起回去,帮助她做其丈夫和家里的工作。我给王某母女三人领来饭菜,热情款待她们。饭后就顶着刺骨的寒风,把她们母女三人送了回去。到家后,又耐心地开导其丈夫,批评他的错误,并组织了王某的家庭会,做其他人的工作。经过三天四次长达二十余小时的耐心调解,细心说教,终于使这即将分道扬镳的夫妻消除了误会,一家人和好如初。
20多年来共参与和直接参与调解各种民间纠纷1000余件,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5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导致矛盾激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使一对对因家务琐事而分手再即的夫妻破镜重圆;一起起动物伤人、宅基侵权、土地边界、山林水土、通风采光等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一位位遭虐待的老人过了幸福的晚年生活;双方当事人由怒目相持,到握手言和。这里面无不渗透着我们全所司法干警的心血和汗水。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20多年的基层司法工作实践使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些群众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民间矛盾纠纷的根源,而最得力的措施就是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法律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自制了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十法一条例”法制宣传图片120余张,连同“四五”普法挂图一起,在xx镇每月二、五、八集会期间,张挂宣传800多场次,受教育人达6万多人次,我还利用全镇各企业、各单位内部开设的法制宣传专栏及各村的184块法制宣传栏,组织各单位和各村普法员定期更换法律、法规、信访条例等宣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