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师德师风学习材料(7)

时间: 04-11 作者:吴玭 栏目:事迹材料

第二十三条教师要正确处理关爱尊重学生与规范要求的关系,对学生既要严格教育和管理,又要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 学生。

第二十四条教师要尊重学生家长,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主动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第二十五条 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无故迟到早退,不擅自缺课、调课,不擅离职守。

第二十六条教师要谨言慎行,规范从教行为,教学语言要规范,讲普通 话,写规范字,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第二十七条教师要仪表大方,衣着得体,举止文雅,不浓妆艳抹,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不在教学区或学生面前吸 烟、喝酒、不在上课时间佩带传呼机和手机,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情。

第二十八条教师要廉洁从教,不借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接受家长的宴请 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

第二十九条教师要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每次收费都要向学生,家长讲明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标准,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向 学生推销任何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未经批准的各种学习资料。


篇四:2014年师德师风学习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加强我县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全县教师师德水平,推动我系统创先争优暨政德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从2010年7月6日至9月9日,在全县教文体系统集中开展以“铸师魂、立师德、提素质、树形象”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我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实际,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履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围绕“铸师魂、立师德、提素质、树形象”这一主题,以榜样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导,激励教师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全面提高师德水平。本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引导教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2、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要使广大教师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要坚决反对讥讽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要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要严厉惩处败坏师德行为的教师。

3、进一步强化“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要引导广大教师紧紧抓住“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等关键问题,深入研究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努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要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关爱和尊重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和谐师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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