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工作计划(4)

时间: 04-11 作者:陈芮娜 栏目:工作计划
    二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要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城镇低保对象等特困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 的衔接,确保特困群众有病得到及时治疗;切实做好二次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人员等特困群众因患大病住院按制度报销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过重,影响其 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继续开展贫困家庭18岁以下儿童的心脏病患者救治活动,使他们能得到及时医治。
    三是着力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任务,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规范和完善敬老院管理、服务体制,加强敬老院管理人员队伍 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建立五保供养自然增长的长效机制,提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要提高到200元/人·月以上,分散供养标准要提高到150元/人·月 以上;提高集中供养率,今年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力争达到30%以上。
    四是着力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进一步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把救灾应急资金列入预算,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切实提高灾害应急能力;认真做好查灾核 灾工作,严格执行全倒户的认定标准核准全倒户的情况;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规范救灾款物的使用,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尽快出台《xxxx市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救灾综合协调机制、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机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灾害信息管理机制、灾民生活保障机制、灾害应急避灾动员机 制,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救灾应急预案管理网络,使其在应急救灾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巩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优抚对象管理,开展优抚对象核发新证工作,全面实现抚恤补助社会化发放;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全面调整提高 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特别是重点提高“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提高残疾军人护理费和生活补贴,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 地人均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积极争取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列入财政预算,完善优待金社会化发放制度;加大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维修保护力度,努力把市烈士陵 园打造成为国家级保护单位;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开展创建光荣院“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供养水平。
    二是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组织实施好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新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落实到位;继续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做好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好“两个待遇”。
    三是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认真落实《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制定《xxxx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双拥工作的新形式、 新内容、新路子;推进机制创新,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制度化、法制化、经常化、社会化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协调处理军民关系问题的 有效机制,探索引导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拥军的有效形式,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双拥的群众基础。
    四是继续抓好复退军人的稳定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复退军人解决生活、医疗、住房及再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排查,健全情报信息通报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巩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成果。
    一是继续搞好“六好”社区创建工作。加大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创建工作力度,今年要创建20个“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 市剩余26个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建设任务,且实用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启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工程,推动形成以社 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探索建立政务服务进社区准入制;探索“居站合一”模式,规范社区工作站建设,开展社区 各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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