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置方案(8)
时间: 04-10
作者:伍彪
栏目:方案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高温中暑防治措施
3.3.1 盛夏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室内应开窗使空气流通,地面经常洒水,设遮阳窗帘等,有条件的安装空调。
3.3.2 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3.3.3 改善高温作业条件,加强隔热、通风、遮阳等降温措施,
3.3.4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间。
3.3.5 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救治。
3.3.6 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3.3.7 设置休息区域,配置供水点,发放饮水杯。
3.3.8 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 应急响应
4.1 作业人员感觉到头痛、心慌时应立即到阴凉处休息、饮水。
4.2 中暑后的症状
4.2.1 中暑先兆:在高温环境下活动一段时间后,出现乏力、大量出汗、口渴、头痛、头晕、眼花、耳鸣、恶心、胸闷、体温正常或略高。
4.2.2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4.2.3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