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置方案(8)

时间: 04-10 作者:伍彪 栏目:方案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高温中暑防治措施

3.3.1  盛夏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室内应开窗使空气流通,地面经常洒水,设遮阳窗帘等,有条件的安装空调。

3.3.2  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3.3.3  改善高温作业条件,加强隔热、通风、遮阳等降温措施,

3.3.4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间。

3.3.5  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救治。

3.3.6  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3.3.7  设置休息区域,配置供水点,发放饮水杯。

3.3.8  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  应急响应

4.1  作业人员感觉到头痛、心慌时应立即到阴凉处休息、饮水。

4.2   中暑后的症状

4.2.1  中暑先兆:在高温环境下活动一段时间后,出现乏力、大量出汗、口渴、头痛、头晕、眼花、耳鸣、恶心、胸闷、体温正常或略高。

4.2.2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4.2.3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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