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工作方案(9)

时间: 04-01 作者:唐偲奕 栏目:方案
    蔡  婧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  员:王  溪          办公室主任
    倪源君          宣教科科长
    魏  源          法制科科长
    苗媛芳          基层科科长
    武  镝          公证管理科科长
    卢  超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蔡  蒙          律师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法制科长魏源兼任。
    三、工作职责
    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第一责任人,继续将领导干部抓综合治理工作实绩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安排专人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档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积极参与全区安全单位创建活动,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原则,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认真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国家安全意识,为构筑平安和谐上街发挥积极作用。
    四、工作任务
    (一)努力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组织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队,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 务。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鼓励和引导优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等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大力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 工作。
    切实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加大法律服务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力度,加强法律服务人员业务指导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 作,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为企业兼并重组、转型 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工作指导,进一步健全信息反馈、请示汇报、集体研究等制度,引导律师正确履行职责。认真开展 法律服务案件评查活动,健全业务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法律服务便民利民长效机制建设。法律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拓展服务群众渠道,着力构建便民利民长效机制。结合实际,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受援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让法律救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化解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 制,按照镇(街道)每月一排查,村(社区)每周一排查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矛盾纠纷分析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纠纷信息,深入分析研判矛盾 纠纷的特点、原因和趋势,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要围绕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 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法调整充实、规范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重点加强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纠纷等行业 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 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轮训。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档案和文书格式,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业务评查和优秀调解案卷评选活动,提高人 民调解案卷建档率。围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表彰奖励在调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引导激励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提高调 解能力和水平。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机制,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协调指挥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 解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完善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机制,组建政府信访律师法律顾问团,依法履行职责,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 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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