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方案(4)
时间: 04-01
作者:徐瑶
栏目:方案
10、县军休所要以“和谐家园”为创建载体,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休养环境,全面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营造和谐军休氛围。
五、创建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为全面做好“亲情民政·爱在桓台”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镇办民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全县民政系统建设“亲情民政·爱在桓台”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亲情民政·爱在桓台”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调研、情况反馈、督导考核等工作。
(二)实施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将所有工作细化成工作项目,每个工作项目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要严格按照《桓台县民政局创建“亲情民政·爱在桓台”工作项目分解表》抓好落实。做到固定项目持之以恒,常规项目认真完成,实事项目不打折扣,拓展项目实效创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在县广播电视和《桓台工作》开辟专栏,进行“亲情民政-爱在桓台”系列报道;二是刊播《创建亲情民政 倾心倾力为民》的专题访谈;三是统一制作宣传标牌,在局各科室、单位及镇(办)民政办公室悬挂;四是在县城区商厦、公交车站等地制作宣传灯箱;五是在各城市社区主要入口处设置宣传标牌。
(四)做好结合文章。要将创建“亲情民政·爱在桓台”服务品牌活动与深化三项主题实践活动及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开展“民政规范管理年”、“民政优质服务年”、“民政创新实践年”活动,不断推进“依法、规范、阳光、优质、高效”民政建设。一要健全民政工作制度。加大民政工作制度规范的探索创新力度,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民政工作制度体系,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塑造民政良好形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要更加注重传统民政业务的深化、细化、实化,更加注重新拓展民政业务的研究、谋划、创新,更加注重整体民政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发展,使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布局更加科学、完善。二要规范民政运行程序。要以便民、利民为核心,认真研究各项民政业务的流程优化,规范程序,严格管理,推动全县民政工作有序开展。要针对各项具体工作特别是低保对象资格审核、救灾资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优待抚恤政策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婚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等,逐一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流程,规范民政工作运行程序,将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细化到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之中,保证民政工作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三要注重创新,不断打造民政新亮点。既要创新工作机制,又要创新工作业务。各科室、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常规工作的突破、延伸、创新。四要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把服务对象当亲人,做到“小事大作为,实事真作为,好事常作为”。真情为低保户等困难群体服务,让服务对象“暖心”;真情为优抚安置对象服务,让服务对象“放心”;真情为部队官兵服务,让服务对象“安心”;真情为老年人、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服务,让服务对象“舒心”;真情为社区居民服务,让服务对象“称心”;真情为婚姻、殡葬等服务对象服务,让服务对象“遂心”;真情为各类新社会组织服务,让服务对象“省心”。
篇三:品牌服务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谐文明机关建设,通过改进机关服务方式,创新机关服务载体,提高机关服务水平,进一步浓厚干事创业氛围,优化机关发展环境,推动管理·服务效益提升年活动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局机关科室和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创建“机关服务品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