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活动计划(4)

时间: 04-01 作者:边志伟 栏目:工作计划
  (三)强化法制观念,依法规范学校的各项工作
  坚持“领导带头,普遍参与、自学为主、适当集中”的原则,与教育教学实际、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通过普法讲座、教育法律法规考核等形式,多渠道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工作。使广大教师在普法学习过程中,增强法制观念,逐步形成自觉学法、讲法、用法、守法的习惯,同时也使学校在德育工作实效性上取得新的突破,扩大学校各个领域的办学成果。
  三 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管理,为依法治校提供坚强保障
  学校成立了校法制领导小组,形成由年级组、教研组、少先队组成的法制教育组织管理网络。学校选派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老师担任法制教育辅导员,聘请法制教育校外辅导员。同时,结合学校管理,制订了“依法治校规划”,将《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十几项法律法规列为教育内容,在具体教育实践中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加强法制教育,为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1、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积极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一方面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同时,开设安全教育课,利用晨会、班队活动、升旗仪式及开学典礼等形式进行法纪教育,制订学生德育考核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觉守法的意识。另一方面,寓法纪教育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努力创造法制教育的校园环境、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定期邀请专家及政法部门领导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并利用橱窗、板报、广播、演讲、讲故事等形式广泛进行法制宣传,培养学生学习法津知识的兴趣和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定期走访学生家庭,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在校内外的表现,开展针对性的配合教育。这些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加深学生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为他们提供法制教育的实践机会。在控制学生犯罪和促进后进生转化方面,建立一套科学完整规范的制度。
  2、制订“兴隆中心小学校内申诉办法”,同时少先队成立了“红领巾监督岗”,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学校坚持依法治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坚持把校园违纪违规事件与评优评先挂钩,凡涉及到评优评先或教职工评职晋级,均增加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方面的考核条款,对教职工的个人行为予以必要的约束。
  (三)强化内部管理,把依法治校落到实处
  依法治校是一项综合性、全方位、多层次人系统工程,是实现办学目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跨世纪人才的保证。
  1、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课程计划。各年级所有学科只使用一种经省教厅审批的教材,均取消教辅资料和练习册。各科学生的作业都能够按要求严格控制。没有利用节假日、暑寒假为学生补课,全学期没有发生乱收费情况。
  2、为素质教育创设宽松和谐的环境。学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多渠道开辟素质教育。根据上级要求和各地经验。学期初,制定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各类标准和要求,供教师讨论并试行,并明确期末对学生各学科成绩的评定均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从而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营造宽松和谐的素质教育环境。
  3、加强师德建设。实施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校,关键在于教师。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是我校开拓奋进过程中的重要任务。要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针,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配合党政继续搞好“三育人”活动,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尤其要把青年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认真抓好;要在青年教师中开展“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造就一批思想过硬、业务技能过硬,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要更新教育观念,引导教职工走在教育改革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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