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大队整治方案(8)

时间: 03-06 作者:雷倍美 栏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按照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紧密结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巩固整治成果,深化环境秩序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以环境秩序常态化管理为主线,组织开展百日整治“秋风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环境秩序突出问题,切实改善重点、乱点和难点秩序混乱的状况,实现“三不、一升、一降”目标,即不出现群众反应强烈、媒体聚焦的负面事件,不出现因环境秩序问题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不出现因执法不当引发的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群众满意率同比上升5%以上;群众举报率同比下降5%以上。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主要抓好五类地区管控,重点整治三种违法行为,协同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一)主要管控五类地区:一是政治敏感地区。包括各级党、政、军机关周边和府前街沿线等重点地区。二是人流密集重点地区。包括主要交通枢纽、公交地铁站、繁华商业区、繁华大街、群众性大型活动区、商贸市场、网吧、服务休闲场所等。三是重点旅游景区。包括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北京国际鲜花港、新国际展览中心、地道战遗址纪念馆等游客集中的景区景点。四是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五是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的重点整治地区。
  
(二)重点整治三种违法行为:一是整治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行为;二是整治无照经营扰民扰序行为;三是整治非法广告行为。
  
(三)协同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一是“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二是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三是整治新生违法建设行动。
  
三、职责分工
  
(一)落实门前三包。区市政市容、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加强管理与执法的衔接,定期告知、督促检查“门前三包”商户和单位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逐户签订责任书,坚决查处“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屡次出现店外经营现象的企业和商户,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录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二)治理无照经营。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城管、公安、市政市容、工商、交通、卫生、文化执法、综治等部门共同参与,继续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无照经营的常态化管控,并突出对市场外无照售卖食用油等影响食品安全类违法行为的治理。坚持疏堵结合,区商务委负责扩建和规范一批便民服务站,新建一批便民服务点。
  
(三)整治非法广告行为。非法大型户外广告:区委宣传部要做好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要依法查处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并负责拆除现场秩序维护;区市政市容委要落实广告整治经费、广告拆除存放场地,更新、完善广告规划;市工商局顺义分局负责对内容虚假的违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完成违规大型户外广告的公告、调度拆除等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对于发现的新生违规大型户外广告应及时查处和拆除;区监察局要将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纳入效能监察。
  
非法小广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是非法小广告的管理主体,负责辖区内非法小广告的发现、清除、报告工作,由辖区城管分队及时进行查处,同时,要指导居委会完善社区服务,挤压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的非正规服务。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加强对非法小广告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对属地及群众举报的非法小广告行为要做好收集整理违法事实和案件线索工作,加大处罚力度,定期通报,并将其他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利用刑事侦查技术手段,深入挖掘相关情况通报和案件线索,对小广告窝点、刻章办证、招嫖等违法行为和组织散发小广告的团伙进行深入打击;要加大对小广告散发行为高发路段的巡查监控,对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加强行业监管,对相关部门移送的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约谈告诫。区市政市容委负责落实电力、电信、公路、园林等产权单位的清扫保洁责任,确保环卫部门加大清扫保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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