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大队整治方案(4)

时间: 03-06 作者:雷倍美 栏目:方案
  
(二)按照“五步”模式,推进综合整治。一是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以镇、街道、经济功能区为主体,以执法小分队为依托,各部门联勤联动,深入城市管理一线,全面摸排、掌握辖区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五大秩序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占地等行为,重点抓好环境秩序乱点、“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校园和医院周边、黑车、视觉污染、牌匾标识、夜景照明、户外广告整治等,并逐一建立专项台账,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实地勘察,制定预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行政正职要亲自部署,提前实地勘察整治部位;职能部门要共同协商,根据整治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三是宣传告知,重点训诫。整治行动前,由公安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区域内违法相对人进行逐一宣传告知,对屡教不改的商户由工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对长期从事违法行为,有过激倾向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训诫,最大限度减少整治阻力,化解潜在矛盾。四是联合执法,有序推进。按照预案部署,在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由属地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对违规单位和违法相对人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要保障执法安全。五是深入打击,巩固效果。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黑窝点、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幕后团伙等线索,由公安部门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清掏窝点,深入打击,深化整治效果。
  
(三)坚持疏堵结合,有效化解矛盾。一是强化行业及属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市政、住建、商务、工商、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单位,要将日常行政管理与环境秩序整治相融合,不断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医院的宣传教育,督促其提高环境秩序意识、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履行环境秩序建设责任。二是继续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各属地单位要根据群众需求,充分挖掘各类资源,采取农超对接、便民市场、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等形式,加大便民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深化管理,方便群众生活。三是结合群众热线举报、来信来访和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对环境整治重点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并督办解决。
  
(四)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职能。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参与环境整治的相关部门要明确主要责任人,落实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二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各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卫生监督站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确保整治力量部署到位、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全面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明确每个网格单元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建立日常检查、考评制度。三是落实部门责任。相关审批部门要从城市环境整体布局的角度出发,严把审批关,对涉及城市管理秩序的审批内容,如广告牌匾、小修业、大排档、临建、活动宣传(店外经营)等,在审批之前,应征求城管监察部门的意见,避免新增扰乱城市环境秩序的行为。
  
(五)全程督导考评,提高工作效能。建立日常督导考评机制,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持续不断的督导检查,做到随发现、随通报、随督办、随整改,特别是对重点任务、重点区域、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标准,提出要求,重点督导;要反复查、回头查、跟踪问效,促进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环境保障的重大意义,持续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全区统一行动,集中整治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净化城市环境秩序,为全市实现“市容整洁无死角、环境有序无乱点、依法行政无违规、文明执法无冲突、精细管理无缝隙、严格管控无隐患”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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