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党务公开方案(4)

时间: 03-06 作者:戈燕妮 栏目:方案

7、制度建设情况。党的基层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及执行,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9、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遵守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职务消费情况等。

10、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本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的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根据不同层次职能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不能照搬照抄,搞“一刀切”,也不能避实就虚、避重就轻。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间

(一)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的形式必须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要针对不同的内容确定公开的形式和公开的层次。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的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向党外和社会公开的,应列入党务公开目录,通过党务公开栏、发布公告、新闻媒体、服务窗口、宣传手册、网站、电子显示(触摸)屏、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公开;对重大或复杂问题,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改进后进行再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

要把握好四个环节:

1、制定党务公开方案和公开目录。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党支部要按照党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党务公开方案,并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应依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

列入公开目录的公开事项,由党务工作部门负责申报并填写《党务公开申报表》,党委(总支或支部)负责受理、登记、审核和运转,报经党委(总支或支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核签批后,转承办部门予以公开。

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上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特别重大事项和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3、收集反馈。实施党务公开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应及时送党委(总支或支部)备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对公开事项的党务信息资料和收集意见及反馈意见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每季度更新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要及时公开;重点事项要适时公开。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全镇的党务公开工作从2014年7月开始至2014年1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3日至7月31日)

各村、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和党务公开目录,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党员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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