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法制教育计划(4)
时间: 03-06
作者:莫煜楠
栏目:工作计划
三、教育对象
实施普法对象是: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重点对象是少年学生。
四、方法与步骤
1、坚持面授为主,组织自学为辅的教育方式。充分发挥校业余党校、校业余团校、政教处等教育机构的宣传培训教育骨干作用,层层培训普法骨干师资。利用课常主渠道作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坚持使学校法制学习制度化、经常化。采用集中学习辅导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抓好教职员工的普法工作。各类普法对象在组织面授予的基础上均应进行合格考试。
2、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协同有关部门要注重搞好法制教育宣传舆论工作。要通过发放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召开教师会议、学生班队活动、晨会课、《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橱窗传展览、学校广播之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3、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要结合本校实际,把开展法制教育与"警校共建"、"家校共建"、"社区教育"、"以案说教"等多种活动形式有机结合。
4、考试和考核:通过培训学习,每个阶段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考试和考核,健全学法用法情况登记制度。
#p#副标题#e#
五、保障措施和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亲自分管,同时聘请干警教导员担任学校法制校长,帮助指导、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普法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督促。
2、加强普法师资历队伍建设。学校建立一支专、兼职普法师资队伍。
3、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学校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4、加强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学校依法行政、法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班执行和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法制教育情况通报制度,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对没有完成或完成不好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并把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教职员工年度考核、评比先进、评聘职称和评比三好学生条件之一。
5、加强与德育课题的紧密联系,各年级按照教材授课,并予以修改补充。
6、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空间和渠道。我校拟建立法制教育专题网页,运用多种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宣传法制教育取得的良好效果。
7、定期开展法制教育的讲座活动。法制教育是对学生进行系统教育的有效手段,学校围绕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要求,与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联系,制订出每年的讲座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对学生进行教育,促使学生多角度、多方位地了解法律知识。
8、经费保障。学校坚决落实订购教材、资料、组织宣传、聘请教师等普法经费,保证法制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工作安排
九月份:1.制订本学期学校法制教育的工作计划;
2.教师法制教育;
3.学生法制课:《交通安全条例》(看录象)
十月份:1.编印相关法制学习提纲;
2.法制课:外出活动安全谈;
3.心理讲座:如何面对生活中的挫折。
十一月份:1.观看录像:防火安全法规宣传;
2.法制课:未成年人保护法(1);
3.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剖析;
4.家长法制教育:关注孩子身心健康。
十二月份:1.法制课:未成年人保护法(2);
2.宣传画廊: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3.自护知识小测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