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7)
时间: 03-06
作者:唐经顺
栏目:工作计划
4 xx0106xx 诉讼法学 procedural law
5 xx010706 经济法学 economic law
6 xx01xx0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constitution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aw
四、学习年限、课程学习时间与培养要求
1.实行弹性学制
本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为3至6年,其中课程学习一般应在第一个学年内完成。在读期间,主要精力应放在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上,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半。
2.培养要求
(1)实行指导教师负责的指导小组培养工作制,导师个别指导与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指导小组成员应协助导师把好各个培养环节的质量关;跨学科培养博士生,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
(2)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学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确定研究课题、指导科学研究等。博士生入学以后,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一式三份,经导师签字、主管院长批准后,分别存学院、研究生院、导师、研究生本人。执行过程中确需更改,应在有关项目执行前一个月按原批准手续办理更改手续,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导师应全面关心和培养研究生的思想、业务和健康素质,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学分要求 专业学位课分组 学分要求 分组说明
公共学位课 6 必修一组 2 科研方法课
专业学位课 4 必修二组 2 专业基础课
选修课 2 必修三组 专业核心课
培养环节 8 必修四组 专业方向课
补修课 4 必修五组
总学分 20
学分说明 跨专业或同等学力人员需补修硕士研究生2门课程,共四个学分。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号与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说明
01 公共学位课 xxxx01101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32 2 秋季
01 公共学位课 xx0201101 博士生综合英语 64 2 秋季
01 公共学位课 010101102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2 2 秋季
11 必选一组 xx0101200 法哲学与部门法哲学 32 2 秋季 所有方向全选
12 必选二组 xx0101302 公法一 32 2 秋季
12 必选二组 xx01013xx 私法一 32 2 秋季
21 限选一组 xx0101401 公法二 32 2 春季
21 限选一组 xx0101402 私法二 32 2 秋季
21 限选一组 xx0201102 日语(二外) 108 3 秋季
21 限选一组 xx02011xx 德语(二外) 108 3 秋季
21 限选一组 xx0201104 俄语(二外) 108 3 秋季
21 限选一组 xx0201106 法语(二外) 108 3 秋季
45 培养环节 000001801 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 2 秋季
45 培养环节 000001802 形势与政策 32 2 秋季
45 培养环节 0000018xx 博士生资格考试 1 秋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