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4)

时间: 03-05 作者:曹莅波 栏目:事迹材料

2011年2月25日20多民循化县穆斯林群众因与某公司在xx年发生经济纠纷,集体到该公司的西宁市七一路办公楼要钱未果,26号,强行进入某公司四间办公室,3月1日与公司职工发生冲突并砸坏办公设施事态扩大,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司法局的领导指派李爱社和政法委一名工作人员亲自到现场进行了调解处理。经过三天的耐心疏导调解20多名群众于3月5日下午自愿撤离其占的四间办公室,经济纠纷问题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在调解家庭纠纷上,李爱社同志一样是急群众之所急,尽最大努力为有纠纷的家庭化解矛盾。xx年5月的一天,家住西宁市城中区的王某因房屋继承权问题与其姐姐发生纠纷,姐弟因此反目成仇,王某手持菜刀扬言要砍死自己的姐姐面对生命受到危胁,王某的姐姐通过基层组织联系到李爱社同志。获悉情况后,李爱社同志赶到现场,从法律、伦理等方面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终于使王某放下了手中的菜刀,表示愿意与其姐姐协商解决房屋继承权的问题。后在李爱社同志的耐心调解下,王某的姐姐付给了王某3万元现金,使一场可能出人命的纠纷得以化解。各种群体性纠纷和家庭纠纷,李爱社同志在工作中经常碰到,他都能以百倍的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时去化解双方或多方的矛盾。

三、农民的代言人

李爱社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工作中不起眼。但在农民工、开发商、建筑商、包工头这群人眼里,他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农民工爱他,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李不怕”,因他敢跟拖欠他们工钱的大小老板斗法,不将所欠工钱“斗”进农民工的腰包,绝不善罢甘休;老板们恨他,恨他多管闲事,想报复他,却又十分怕他,因他是个软硬不吃的“刺头儿”,又是个法律通,报复他很可能落个得不偿失的下场。

xx年,西宁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并被设在市司法局,重点工作是解决信访涉法问题,李爱社被特派至该中心,负责调解处理农民工被恶意欠薪所引发的纠纷。局领导选李爱社去,是因他在做人民调解工作上有一股子正气,更有一股子胆气,更为重要的是,他从一名不懂法律的复转军人,经过多年勤奋自学,成了一名法律通,加之他又是农民的儿子,对农民工有天然的感情……因此,派他坐阵调处中心为农民工兄弟维权,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xx年初,李爱社在为我市长江路一工地的121名农民工追讨47.8万元血汗钱的过程中。先后受到两次电话恐吓。 “再敢找我要钱,就要你的命!”开发商负责人韩某警告他。“再找我要钱,我找人打断你的腿!”建筑商负责人恐吓道。面对恐吓,李爱社回敬对方说:“我就在市政府大门口上班,你随时可以派人来取我的命”、“……断我的腿。”最后,李爱社通过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种手段,终使121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全部工钱。

2011年春节前,省内某铝业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7万多元工钱不给,李爱社电话通知该公司负责人到调处中心接受调解。对方说:“我正在市某领导办公室谈事,你再敢缠着我要钱,我就让领导开了你。”李爱社当即打电话给某领导说了此事,某领导让他严格按法律程序和政策办事。第二天,该公司负责人早早将7万余元工钱一分不少交给了李爱社。“8年来,为使上访农民工顺利拿到工钱,李爱社年年都会接到各种各样的恐吓威胁电话,但他好像已习惯了被威胁和恐吓……该吃吃,该睡睡,像个没事人儿一样。”李爱社的一位同事说。作为人民调解员,李爱社在调处农民工欠薪纠纷时,常常被夹在矛盾双方中间,既要顾左,又要顾右,一不小心就会遭到围攻或撕扯,被折腾得狼狈不堪。xx年,李爱社在调解城北区朝阳一工地拖欠177名农民工87万元工钱的过程中,被保安持电警棍从老总办公室赶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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