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演练计划(2)
时间: 03-05
作者:易贤康
栏目:工作计划
11、县人防办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主要针对人防三号干道因雨水倒灌引发坍塌事故后的应急处理。
(二)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制定演练方案,主要以模拟演练的形式进行预案演练,解决部门内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等问题,进一步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
三、演练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急演练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要密切配合,协调作战。应急演练中涉及到政府各级部门和单位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使演练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统一指挥,加强调度。各项演练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加强调度,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演练人员和群众的安全。
(四)加强应急演练装备建设。结合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根据应急指挥中心及应急专业队伍建设需要,配备相应器材和物资,提升作战能力,满足应急处置实战需要。
(五)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演练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应急演练要求建立互动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开展应急演练相关知识,提高应急演练的安全意识,保证演练正常开展。
(六)各项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找出差距、不断完善。针对演练活动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真正达到落实预案、演练队伍、磨合机制的目的。同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修改、补充和完善。各单位、乡镇要将演练方案及音像资料等报县政府应急办。
篇二: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全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扎实做好20xx年全地区应急救援工作和促进救援整体水平的提高,现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计划的编制
为确保全地区各级各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县(市)、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尽早谋划,编制详细的演练计划。各县(市)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地区直属有关部门既要编制好自身的演练计划,同时也要督导职责范围内相关单位、相关企业演练计划的编制与落实。
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地区直属有关部门要根据《地区行署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各自单项预案的内容设定演练科目,开展地区层面的应急救援演练。其中,地区煤炭局要着重开展地下人员升井的演练;地区安监局要侧重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演练;地区公安局要围绕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迅速救援进行演练;地区质监局要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地区住建局要开展建筑施工和高层建筑救援方面的演练;教育部门要开展应对校园突发事件和校车安全应急演练等,其他相关部门都要结合各自实际设定演练的重点,确保各项预案至少演练1次。
各县(市)安委会要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和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全年的演练计划,并督导辖区各企业做好演练计划,并填报好演练计划表。
地直企业和驻哈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上报20xx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尾矿库)等高危行业企业至少要组织3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2次以上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同时要重点做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的各项工作,演练周活动计划要列入全年的应急演练计划,一同上报至地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