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8)

时间: 03-05 作者:施佳晖 栏目:方案

(三)培训监督形式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要实行“二堂课”监督制度,上好开班第一堂课,到班上核实学员身份,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中间抽查一堂课,主要了解学员变动情况及受训农民对培训的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整改。要在认真执行“二堂课”制度的基础上,一式两份填写阳光工程培训“二堂课”登记表,一份带回阳光培训归档,一份交培训机构与该班其他培训档案一并归档备查。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要有村领导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领导签批单,每个培训班要有开办和结业的合影照片,对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要做到双重监督。

(四)信息报送制度

每月10日前,培训机构要完成各地培训信息的审核工作,随时报送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7月份31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年底报送全年培训工作总结。培训机构在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报送。

(五)检查验收制度

云阳县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阳光工程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利用阳光工程监管系统,通过网络、电话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确保培训项目规范实施。阳光工程检查小组要对各班次进行检查验收,并检查培训档案,核实培训台账,对受训学员进行不少于5%的人数进行面对面抽查,不少于10%的人数进行电话抽查,并出具检查验收报告。

(六)总结报告制度

阳光培训完成培训后,及时提交正式的工作总结,并请县级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向市农委上交一份审计报告原件。

十、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2013年阳光工程新的培训内容和工作需要,为加强对阳光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云阳县畜牧兽医局阳光工程检查验收小组,由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谢光明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周祚平和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助理兽医师万向具体负责阳光培训工作。

云阳县畜牧兽医局阳光培训监督举报电话:55160034。


篇四: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
  
(农科教发[20xx]4号)精神,特制定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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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对象,以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定单培训、定性培养、定向输出,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整农村就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劳务产业开发。
  
二、目标任务
  
1、培训任务。全省计划完成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16万人,使每个受训农民熟练掌握一项非农产业岗位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2、转移输出。通过采取“定单、定向、定点”培训方式,实行培训与转移输出互动,完成转移输出人数12.8万人以上,确保转移输出率达到80%以上。
  
3、实施时间。20xx年度。
  
三、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年龄在16周岁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身体健康,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或新增劳动力。
  
2、培训工种。根据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征及职教资源,以家政服务、餐厅服务、酒店服务、电子操作、电动缝纫、建筑、计算机操作、美容、美发、保安、烹饪、物业管理等市场需求量大的职业(工种)为主。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能力板块结合的培训模式,实行全脱产式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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