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教师培训计划

时间: 03-05 作者:刘汉周 栏目:工作计划
篇一:双语教师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指示精神,加强自治区财政扶持临时聘用学前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稳定学前双语教师队伍,提高学前双语教师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2011至2015年期间实施“自治区临时聘用学前双语教师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培训时间

参训临聘学前双语教师总规模4477人,包括2006至2009年期间自治区财政扶持南北疆七地州招聘但未通过自治区入编考试的临时聘用学前双语教师3726人,未通过入编考试在岗的新疆幼儿师范学校“两年制1+1模式”学前双语教育专业毕业生458人和2010年自治区首批招聘双语幼儿园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293人。各地自行聘用的学前双语教师不包含在培训范围之内,对于已经通过入编考试、另谋职业、已离岗的临聘教师不纳入培训范围。培训期限为一学年。

二、培训管理方式

培训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为确保参训人员的公正性,参训学员实行训前实名制管理方式,培训人员名单以七地州落实《关于对自治区财政扶持招聘临时学前双语教师安置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新教人办〔2011〕3号)精神后上报教育厅《自治区财政扶持招聘临时学前双语教师情况汇总表》为准,各地参训人员总表由我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地州,同时在新疆教育信息网中小学师资建设二级网页上公布。每期学员参训前,各有关地区(州、市)教育部门要对参训学员进行统计、公示,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厅审核批准后选派培训。

三、分年度培训计划安排

2011-2015年间,由承训院校分5期组织实施培训,2011-2012学年计划培训900人,2012-2013学年计划培训900人,2013-2014学年计划培训900人,2014-2015学年计划培训900人,2015-2016学年计划培训877人。自治区财政扶持招聘临时学前双语教师分年度培训计划见附件1。

四、培训单位和报到日期

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学院、新疆幼儿师范学校承担培训任务,293名2010年自治区首批招聘双语幼儿园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全部由新疆师范大学承担培训。首期培训开学日期为2011年9月25日,2011-2012年培训生源及培训院校分配计划见附件2。

(一)新疆师范大学承担510人培训任务。报到时间:2011年9月25日;报到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文光校区(乌市喀什东路293号,乘701、52、54路公共汽车师大文光校区站下车);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0991-4332843,6680031、18997986912。

(二)新疆教育学院承担195人培训任务。报到时间:2011年9月25日;报到地点:新疆教育学院(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乘1、101、102、58路车新疆教育学院站下车);联系人:鲁艺、安尼瓦尔;联系电话:0991-8896128、15299058598、18935900135。

(三)新疆幼儿师范学校承担195人培训任务。报到时间:2011年9月25日;报到地点:新疆幼儿师范学校(乌鲁木齐市中湾街45号,乘901路、301路幼儿师范学校站下车)联系人:刘音;联系电话:0991-2503794,15299167106.

五、培训内容及目标

培训工作实行按“民考汉”及母语为汉语的生源、民语言生源进行编班。民考汉、母语为汉语的教学班主要强化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和少数民族基本语言训练,其中政治理论课所占比重10%,专业技能课所占比重50%,少数民族基本语言训练所占比重40%;民语言生源教学班主要强化政治素质、汉语水平和专业技能,其中政治理论课所占比重10%,汉语言强化训练课程所占比重60%,专业技能课所占比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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