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2)
时间: 03-04
作者:黄龙
栏目:方案
(七)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机会,进一步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对未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以同行业中的事故为鉴,举一反三,通过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八)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根据国家确定的6月份第三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企业都要在完善、评审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或消防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集团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总经理孙有刚同志任组长,副总经理巩涛、安监中队长任涛同志任副组长,总公司安监科人员及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中队,杨其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制定活动方案,指导和督查各企业开展活动的情况。要求各企业同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各企业要深入发动,明确职责,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集团总公司、安监中队组成督查组,对各企业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并于活动结束后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31日和6月30日前报集团总公司安监中队。
篇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定于20xx年6月在全省各州(地、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各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同时开展20xx年(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原则,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全面提升安全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由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主办。
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性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形式
(八)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根据国家确定的6月份第三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企业都要在完善、评审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或消防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集团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总经理孙有刚同志任组长,副总经理巩涛、安监中队长任涛同志任副组长,总公司安监科人员及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中队,杨其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制定活动方案,指导和督查各企业开展活动的情况。要求各企业同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各企业要深入发动,明确职责,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集团总公司、安监中队组成督查组,对各企业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并于活动结束后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31日和6月30日前报集团总公司安监中队。
篇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定于20xx年6月在全省各州(地、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各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同时开展20xx年(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原则,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全面提升安全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由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主办。
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性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形式